银行公会出手 修改清卡、换卡规范

在年费收取时,银行公会讨论要求银行要考量是否有实际开卡、实际使用等。图/本报资料照片

银行清卡、换卡规范

去年出现银行卡大量换卡、清卡风潮,金管会关注相关作业是否确保卡友权益,银行公会25日通过多项决议,包含年费收取、清卡停卡时间等,修正信用卡业务自律公约。

对于发卡机构发行联名卡,在联名卡合作契约终止且依原契约换发新卡时,发卡机构宜主动关怀一直未开卡的持卡人使用该卡的意愿,并请注意避免让民众产生强迫行销的误解。

其次先前出现信用卡换卡后,但长期未使用,消费者被收取年费情形,为避免衍生消费争议,这次在年费收取时,银行公会也讨论要求银行要考量是否有实际开卡、实际使用等。

举例来说,换卡之后,有时候会出现未开卡,但继续代扣相关公用事业或其他费用,产生「未开卡、但仍有消费」的情形,此外也有「未开卡、未消费」的情形,应该要衡量不同情形下,由银行评估或建立是否收取年费的标准,原则上朝向「未开卡、未消费」的换卡,不宜收取年费,但由各银行自行决定。

金融机构去年出现大举清卡情形,许多银行依契约在停卡前30日前通知持卡人。为符合持卡人权益保障的原则,这次也调整,银行通知日起「60日」后方得停止卡片使用,让消费者有充足的时间,这部分因为涉各发卡机构契约修正,因此纳入「信用卡自律公约」规范 。

针对降低民众遭诈骗所衍信用卡盗刷案件,请银行强化宣导,让持卡人知悉有关认证交易密码的重要性。也希望可以避免衍生消费争议。

此外,银行公会也持续要求银行宣导防范信用卡遭诈取及盗刷等。

银行公会同时为降低特约商店保留免签名交易商店存根联资料外流的风险,针对符合主管机关国内信用卡免签名交易规范,可免提供商店存根联,若商店有实际上的需求,仍可继续提供。

此外,银行提供持卡人以通讯软体等方式接收信用卡帐款自动扣缴失败的通知,若涉及搜集、处理及利用持卡人个人资料等,应注意遵循个人资料保护法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