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圆盗版伴唱带 起诉声请没收11亿
伴唱机业者音圆公司涉嫌上网下载音乐歌曲9687首,制成伴唱带提供给客户、经销商,桃园地检署依违反《著作权法》起诉庄姓业者等14人,并声请桃园地方法院没收11亿余元。(赖佑维摄)
伴唱机业者音圆公司涉嫌上网下载音乐歌曲影音档,制成伴唱带提供经销商、客户,受害歌手包括张惠妹、周杰伦、蔡依林、五月天等包含13家音乐、唱片公司,歌曲多达9687首。检方依违反《著作权法》起诉业者等14人,并声请法院没收11亿余元不法所得。记者致电音圆询问,公司称主管不在,并未回应。
桃园地检署调查,有影音业者发现未经授权歌曲储存在音圆公司的电脑伴唱机,检调获报追查,发现音圆公司2011年起涉嫌在网路下载当月热门、未取得授权的歌曲原声原影档后,以编曲软体制成MIDI档,并且烧录成光碟。
为规避追查,音圆公司以天韵音乐工作室、好记乐师联谊会名义,将光碟寄给经销商,再灌录到电脑伴唱机内,或上传到云端空间,由客户自行下载。
检调清查,瑞影、扬声、滚石、华纳、台湾索尼、丰华、环球、爱贝克思、华研、福茂、杰威尔、种子、相信音乐共13家音乐、唱片公司高达9687首歌曲遭盗录,受害艺人包括张惠妹、周杰伦、蔡依林、五月天。
庄姓负责人否认盗录,称平常都在忙开发,不知道这些事,但公司刘姓副总坦承,为分享热门歌曲给客户,指示编曲部经理等人将未授权歌曲制成MIDI,且为规避查缉,2011年虚设天韵音乐工作室,后来发现有人追查该工作室,2020年更名好记乐师联谊会。
另有部分经销商坦承每个月会收到无版权的歌曲光碟,经销商也说,音圆出厂的伴唱机仅有1万8000多首歌曲,如果客户向其购买伴唱机,会依照客户需求灌录4万多首歌曲。
检察官认为,音圆公司庄姓负责人及经销商等14人均涉犯《著作权法》意图销售而擅自重制光碟侵害他人著作财产权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诉,并声请法院宣告没收不法所得共11亿余元。为彻底剥夺不法所得,声请法院裁定扣押负责人夫妻不动产7笔。
检方也审酌庄男等人不思合法取得歌曲授权,仅为谋取私利,擅自重制散布,对音乐词曲创作人及致力取得合法著作权而经营业务的业者极为不公,建请法院量处有期徒刑3年6月以上刑度,以资惩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