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东亚青运主办权被剥夺 林佳龙4大理由提出申复
台中市政府筹办的东亚青运,遭到中国大陆介入剥夺主办权。对此,台中市长林佳龙26日提出4大理由,目前已经由法制局、律师与专家学者研拟完毕,将依据合约正式提出申复。
林佳龙上此接受媒体访问时,对于东亚青运的事件,重申「遗憾与抗议」,并提出4点向东亚奥会申复的理由。目前也已经由法制局、律师与专家学者研拟完毕,今日将与体育署、中华奥会开会讨论后正式送出。 在申复的四点理由方面。首先,林佳龙指出,东亚奥会贸然取消在台中市举行东亚青运,违反东亚奥会「推广东亚地区之奥林匹克运动」的宗旨。
第二点林佳龙指出,在24日东亚奥会召开临时理事会,做出取消决议之前,台中市政府从未被告知究竟有无任何违反或不执行合约书条款,或违背东亚奥会会章之处,况且筹备东亚青运三年多来,市府均落实合约书遵守所有承诺,更服膺东亚奥会会章规定,这是各界所公认。 第三点方面,林佳龙则表示,在7月24日的临时理事会中,对做为合约一方的台中市政府而言,是一场「被告缺席的审判」,没有机会在现场说明与答辩。
最后第四点,林佳龙指出,东亚奥会昨日正式通知台中市取消东亚青运的来函中,也未对此决议叙明任何具体理由,如此「不明不白」被宣判死刑,对各国参赛选手都非常残忍。 林佳龙进一步强调,基于上述四点理由,市府认已经违反双方合约书第24条,「争议应该和谐磋商解决」的规定,市府作为合约的一方,完全没有被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