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路人遇车祸事故 中警教5字诀

发生交通事故「别慌、保持冷静」,谨记事故处理5字诀:「放、拨、划、移、等」。(台中市警察局提供/张妍溱台中传真)

国道1号丰原交流道北上匝道处,日前发生自小客车与大货车发生追撞交通事故,造成北上匝道入口至丰原区中正路平面道路车辆大排长龙,警方迅速排除交通事故,呼吁用路人,发生交通事故「别慌、保持冷静」,谨记事故处理5字诀:「放、拨、划、移、等」。

1、放:放置警告标志打开车辆闪光灯在事故地点后方适当距离处,放置车辆故障标志。

2、拨:拨打110(报警)与119(救护)或112(紧急求救),亦可通知保险公司协助处理,报案时应清楚说明事故地点、时间、车号、 车种、伤亡情形及报案人姓名。

3、划:将事故双方车辆位置划线定位可以先用粉笔把车子的位置先画下标记起来当然,如果手边有相机或照相手机的话,也可以先将事故现场拍照。

4、移:移开车辆如果是「无人伤亡」事故,而且车辆尚能行驶,就应该尽快把将车辆位置划好后开到路边。

5、等:平心静气等候警察。耐心等候警察到场,待警察到场后作事故现场测绘、照相等;另如有人受伤,应拨打110或119寻求救护。如双方合意先行离开,应以手机或行车纪录器录音录影,以免造成肇事逃逸情形。

台中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队表示,1件车祸的发生通常不是双方所愿意的,在车祸发生当下,要保持冷静的态度来处理问题,立即报警请警方到场,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妥善做好处理,不管什么时候,切记安全永远是第1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