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光電亂象 立委提案提前環評法預告過渡期因應措施
立委忧心光电乱象四起,临时提案要求环境部提前1个月预告环评法修正草案,并针对过度期间拟定因应措施。联合报系资料照
光电开发乱象引发争议,环境部规画修正环评法,但立委忧心已获得开发许可的太阳能光电案场,以及其废弃光电板恐冲击环境,因此提出临时提案,要求环境部于1个月内,盘点未来可能须环评的光电案场,研拟修法过渡期间因应措施,并加速环评法修订时程于今年6月底提出草案预告。
立法院卫环委员会今天邀请环境部就「加速推动再生能源对国土环境之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估认定标准修订进度」进行专题报告,立委关心修法期间,获得许可的光电案场恐造成环境严重影响,因此提出5个临时提案。
提案内容指出,为避免「开发行为应实施环境影响评估细目及范围认定标准」修法完毕前,已获得开发许可的光电案场因尚不在前开标准规范对象之列,造成其开发行为对我国环境产生实质重大影响,要求环境部会同经济部于1个月内,盘点未来可能需要进行环评的光电案场,研拟修法过渡期间的因应措施,并向卫环委员会提书面报告。
提案表示,全国目前有上万顷土地即将设置光电设施,环境部对于能源建设与开发是否对自然生态与环境资源造成冲击,应严守立场加以把关,为敦促政府尽速自然资源与环境破坏的外部成本纳入考量,要求环境部加快修订时程,并于今年6月底内提出的草案预告。
立委指出,发展太阳光电的同时,未来废弃光电板也须有完善、周全的配套规范,否则恐造成严重的环境公害。
尽管现在尚未有大量太阳能板须淘汰,但已有零星光电板废弃案例,若法规未强制回收,恐使厂商便宜行事,来自非案厂、零星的个体户废弃太阳能板也恐激增。因此立委提案,要求环境部于6个月内修改公告,将太阳能板列为「应回收」项目,完备废弃太阳能板回收机制。
环保司长蔡孟裕会后接受联访时表示,环评法将提前于今年6月底预告,但正式公告时间仍为今年12月底;修订内容除太阳能光电外,小水力、地热也会一并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