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宣稱人權向前邁進的法案 因1疏失被立委提復議

司法院本月1日发出两篇新闻稿,都是针对当天立法院三读通过刑事诉讼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加以说明,一篇称强化鉴定程序保障,使我国鉴定制度更完善;另一篇则是针对身心障碍者诉讼程序扩大强制辩护等,司法院还强调将使刑事诉讼制度的人权实践更向前迈进;原本预计有关身心障碍保障的部分可在公告立即施行,却因司法院未注意到立法院的议事排程,造成同一天三读通过的两案都要在一年后才施行。

事后立法院民进党团发现问题,上周紧急提出复议案,针对12月1日当天同时通过修正的刑事诉讼法施行法第7条之19条文进行紧急补破网。

国民党立委曾铭宗说,司法院螺丝松了,法律是司法院的专业,除了法律实质内容,重要的是法定程序,司法院应该非常熟,竟发生这么大的乌龙,对不起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员会以及诸多立委,原本立委都支持司法院,希望尽快完成立法程序,提供民众更好的保障。发生这么大的乌龙,司法院必须向全民讲清楚说明白。

立法院人士指出,有关身心障碍诉讼程序扩大保护的相关条文,包括强制辩护、辅佐人陪同、对心智障碍不得令其具结等新修法美意,原本可在公布日后就上路,司法院官员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备询时,也曾公开说只要法案通过,就可马上施行。

但在有关鉴定程序的修法计划上,司法院原规划是一年后施行,结果因两案排在同一天三读,而同天修正的刑事诉讼法施行法,将当天通过的修正条文都订在一年后施行,等于让原本可立即上路的扩大保护身障者措施也要再等一年。

司法院原本已准备好对身障者扩大保护的相关措施,却发现同一天通过的两件刑诉修正案,适用同一个施行法,等于都得延后一年才能施行;不但瞬间让原本要大内宣的人权实践向前迈进新闻稿显得落漆,更引来民间团体反弹,且在发现问题后也提不出解决办法。

立院执政党团得知后,只好在上周提出复议案,并透过朝野协商方式,修正刑诉施行法,除有关鉴定部分条文改为自公布日5个月后施行外,其余修正条文自公布日施行。有关弱势保障的条文才得以即早上路。

司法院对自家法案在立法院夸口后又出问题,已经不是第一次,先前被宣称是重要宪政里程碑的宪法诉讼法,也是在立法通过施行不到一年就发现问题而提出修法,当时也曾引来朝野立委一致批评,对于司法院近年来提出的法案品质、修法前的政策评估及对法案的掌控,都让不少立委摇头。

司法院视为向人权实践迈进的修法草案,却因未注意而让施行日期一度要延后,对于法案的掌控与注意,挨批螺丝松了。 本报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