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騙少女賣淫還凌虐強拍裸照 弘仁會12人遭逮5人遭押

竹联帮弘仁会三峡分会陈姓男子在三峡地区经营刺青店吸收成员,诱骗未成年少女从事性交易,若遇不从便指使手下囚禁少女凌虐并强拍裸照。检警日前拘提陈男等12人到案,讯后依组织犯罪、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加重私行拘禁、强盗等罪嫌送办并声押。新北地法裁定陈男等5人羁押禁见,张男5万元交保。

新北地检署妇幼组邱绣棋检察官日前获报,竹联帮弘仁会三峡分会成员陈姓男子以三峡区之刺青店为据点吸收组织成员,并指使简男等人诱骗未成年少女胁迫从事性交易,若有不从便指使成员将少女拘禁于刺青店,由简男、陆男、张男、涂男、孙男等人以徒手、持热融胶条或棍棒殴打、烫烟蒂、以镇暴枪填装BB弹或玻璃弹射击等方式凌虐被害少女并强拍裸照,致使未成年少女心生畏惧不敢逃离。

检警调查发现有成员欲脱离组织时,竟遭陈男强迫签立本票,并将该成员欲脱离者拘禁在刺青店殴打及持刀砍伤。妇幼组邱绣棋检察官9日指挥刑事局侦二大队第一队、新北市三峡分局、树林分局等单位兵分11路前往台北市文山区、新北市三峡区搜索,当场查扣手机17支、平板3台、折叠刀10支、讨债传单、劳力士手表、LV包、金饰11条、现金3万6575 元、安非他命残渣袋等证物,并将陈男等12人拘提到案。

检察官讯问完毕后,认为陈男、简男、陆男、张男、涂男、孙男等6人涉犯组织犯罪防制条例、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伤害、加重私行拘禁、强盗等罪嫌,以有勾串、灭证及反复实施伤害、私行拘禁、强盗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另外洪男、李男、陈男则各以10万元交保,其余3名少年则交由少年法院审理。新北地院昨天裁定陈男、简男、陆男、涂男、孙男等5人羁押禁见,张男则以5万元交保。

新北地检署外观。图/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