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县检察院强化家庭教育指导 助力父母依法带娃

父母监管缺失、家庭教育不当,是发生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重要原因。近年来,丽江市玉龙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引入社会专业力量,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覆盖所有涉未刑事案件。

玉龙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家庭教育指导师,集中对涉案未成年人及其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父母依法履行教育监护职责。家庭教育指导师用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从父母角度出发,引导父母重视和关注孩子的需求和情感,向父母传授了实用、高效的家庭教育技巧,比如:如何增进亲子交流、如何巧妙化解亲子矛盾、如何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建立理解信任的家庭关系。积极引导孩子尊重父母、理解父母、信任父母,为改善家庭关系,提升监管质效做出努力。

“李某本次犯罪的部分诱因是缺乏父母监管,在社会上结交了不良朋友,你们要教会其如何正确处理友伴关系,当朋友提出可能涉及违法犯罪活动的‘邀请’应当直接拒绝……”玉龙县检察院、家庭教育指导师根据每个家庭的实际情况,以《督促监护令》或《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形式,对父母提出了多方面的家庭教育、监督管理要求。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在案件办理中,该院不断深化家庭教育指导,通过良好的双向沟通,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好的家庭成长环境和机会,指引他们走上阳光正道,开启美好人生。

本报记者 姜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