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前妻过情人节竟朝她开枪 男辩称误击 法官不采信判6年2月

王男与前妻刘女共度情人节,因感情问题起争执,他朝前妻开枪溅血,辩称无杀人故意,是拉扯间误击、两人已复婚,法官不采信,依杀人未遂等罪嫌判6年2月。(资料照片/陈淑芬台中传真)

王男与同居的前妻刘女去年一起共度七夕情人节,王男因怀疑刘女有新欢两人在车内发生争执,王男愤而持改造空气枪朝车外开3、4枪泄愤,再朝刘女近距离开枪,击中胸部穿刺肺叶,刘女告知受伤流血,王男紧急将她送医。王男坦承开枪,辩称是拉扯误击,并非故意杀人,否则刘女不会再跟他登记结婚,台中地院法官不采信,依杀人未遂等罪判处6年2月、罚金6万元,仍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29岁王男与刘女离婚后,仍在中市北区同居,王男在去年8月25日七夕情人节当天晚间开车载刘女外出,两人买消夜将车停中市太和路附近,在车内吃喝共度情人节,直到隔天凌晨因谈及感情问题互质问是否结交新欢而引发口角,王男突然拿空气枪朝车外开枪泄愤,刘女称「很晚了,会吵到邻居,会很丢脸」,没想到,王男一时无法消气,竟持枪朝坐在副驾驶座的刘女近距离开枪,子弹刺穿刘女外侧胸壁穿透左下肺叶。

「我流血了,好痛!」刘女开口向王男求助,王男紧急将刘女送医医治,才幸免于难。事后,王男将枪交给友人保管,警方循线查获子弹、毒品及改造枪弹工具一批。

王男到案辩称,他拿枪出来是为了发泄,本来是打外面车子,因一时气愤才枪口朝刘女方向要恐吓她,并没有要射击她的意思,两人稍微有拉扯才误触击发,而且赶快将刘女送医,并在医院着急留守他只是犯过失伤害罪,而非杀人未遂罪。

刘女作证指称,案发前,王男喝一瓶啤酒、再吃6至7颗安眠药后,开始情绪失控,问她外面是否有其他男人,她反问对方有无与前女友联系,两人发生争执,王男持枪先对车外开枪后,再朝她开枪,她告诉王男流血疼痛,王男就「赶快送我去医院,他很紧张」,开枪时,也没有说:「打死你」等其他言话。

台中地院法官认为,王男因知该改造空气枪具有杀伤力,因改情问题口角,而近距离朝刘女上半身射击,应有故意不确定杀人的意思,将刘女送医仅能证明他仍知关切刘女,事后处置得当。法官依杀人未遂及违反《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等罪嫌,判刑6年2月、罚金新台币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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