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人合夥私種307株大麻 他租屋管門禁…嘉檢偵結起訴

嘉义县林姓男子涉嫌于竹崎乡租屋处栽植大麻,并由同姓林男管理,警方获报后经数月密集埋伏、跟监,日前执行拘提,搜出307株大麻及相关设备,带回侦办,检方复讯后声押林男获准,侦查终结今依毒品罪嫌提起公诉。

检警表示,42岁林男与李姓(通缉中)、陈姓(另案侦办中)涉嫌栽种大麻制造毒品,由陈男在今年2月8日在云林县麦寮乡某三合院栽种307株大麻植株,再由林男承租竹崎乡某平房,李男委托不知情友人租赁2辆小货车与陈男会合后,将307株大麻、设备陆续载运到竹崎乡租屋处,将钥匙交由另名也是42岁林男管理大麻、控管进出人员。

检警查证线报后由检察官江炳勋指挥竹崎分局警方侦办,看管租屋处的林男获悉栽种大麻被人发现,赶忙回租屋处准备丢弃大麻,警方立即收网逮人,并再拘提涉嫌栽植大麻的林男。起出307株大麻、1包大麻烟(4.69公克)、肥料、培养土、美植袋、农药喷洒器等。

307株大麻送验,检出二级毒品大麻成分,检方复讯后将林男声请羁押禁见获准,今侦查终结,提起公诉。

依毒品危害防治条例第12条2项,意图供制造毒品之用,而栽种大麻者,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科5百万元以下罚锾。

嘉义地检署检察长陈松吉表示,大麻为第二级毒品,属于中枢神经迷幻剂,吸食产生心搏过速、妄想、幻觉及对周遭事务漠不关心之「动机缺乏症候群」等症状,而意图供制造毒品而裁种大麻者,刑责极重,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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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义检警在嫌犯租屋处查获307株大麻植栽。图/翻摄画面

嘉义检警在嫌犯租屋处查获307株大麻植栽及相关设备。图/翻摄画面

嘉义检警在嫌犯租屋处查获307株大麻植栽。图/翻摄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