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休息室5度性侵 欺负心智缺陷女同事!渣男下场惨
惨遭李男5度性侵的女子,因为心智缺陷,无法认知自己是被侵犯。(AI生成图)
高雄一名李姓男子与女子小萱(化名)是同事,经由交谈及工作互动,得知小萱有心智缺陷,李男竟然起色心,2020年7月起,陆续在工作地的员工休息室内,5度予以强制性交得逞,直到小萱的姊姊察觉有异,追问后发现实情,愤而报警处理并提告。
法院审理,根据小萱的鉴定报告,她在本案之前从未有过性行为,虽知道男女生殖器官的位置,但不理解性相关专有名词,性知识薄弱,认知功能低下,对于性侵概念模糊,对于男女交往、性交、怀孕、生产等行为均有理解困难,仅可透过有限的言语及动作,表达自身受侵犯的不悦、害怕情绪,也无法意识到性自主决定权受侵害。
小萱在警询及检方侦查时,与仅能以简单词语描述,遭到李男性侵的情节,但无法具体说明性交或射精等性行为的意义,小萱作证时仅能表示:「当下我不知道怎么处理」、「我不愿意发生,但没有以言语或肢体动作表示」。
法官审酌,李男虽坦承犯行,但因和解金额未能达成共识,迄今尚未与小萱达成和解,考量双方为同事关系,李男已可预见写萱有心智缺陷,却为满足一己之欲,做出乘机性交犯行,客观上实难引起一般人之同情,李男并无依刑法第59条规定酌减其刑之适用。
一审法官判决,李男被依犯乘机性交罪,共5罪,各处刑3年2月。应执行4年6月。 李男不服提起上诉。
高院审理,李男辩称,他坦承全部犯行,应认他有悔悟之心,已经多次洽谈和解,愿在能力范围内支付相当金钱赔偿,但小萱家人却以他若不愿给付50万元就不原谅,但损害赔偿是民事部分,不能因未和解就认定他无悔意。
法官认,李男在案发后,竟要求小萱删除与他的相关通讯软体对话纪录,试图湮灭证据,恶性非轻,犯罪情节也难认轻微,实难认李男所为可悯恕同情之处。日前依法宣判,驳回李男上诉,维持一审原判。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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