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女同事夜唱后起色心 渣男强拥又掐胸惨了

台北地检署。(图本报资料照)

北市一名卢姓男子与女同事前往钱柜唱歌,竟要求女方陪同他回家,趁机在等红灯之际正面及背面拥抱对方,甚至还在等计程车时掐女方胸部,遭女方提告。台北地检署调查后,依违反性骚扰防治法及刑法强制猥亵罪将他起诉。

检方调查,卢姓男子与一名女同事相约于今年5月10日清晨4点许,至钱柜忠孝SOGO分店唱歌,至同日上午7点许他们欲离开时,卢男要求女方陪同其步行回家。而在两人步行至大安区安东街卢男住处附近的过程中,卢男趁等红灯之际,从女方正面及背面拥抱,又在抵达卢男住处时,徒手拉住女之手,欲将女方拉入其住处。

检方查出,女方接着将卢男推开,卢男又要求女方陪同他回家,但遭女方拒绝。之后,女方叫计程车准备回家,在等待的过程中,女方坐在卢男住处楼下一辆机车上。此时,卢男竟紧勾住女方脖子,将身体倚靠在女方身上,从女方背后环抱并掐胸,直到计程车来女方上车离开后不堪受辱报警提告。

妇幼组检察官勘验女方提出现场两张照片,明显可见卢男有从正面及背面拥抱女方。但卢男在侦讯中本是完全否认拥抱行为,是检察官提示照片后,才改称有拥抱,足认其辩词显不足采。

此外,经勘验卢男住处附近道路监视器录影档案,明显可见卢男有从女方背后勾住脖子时间长达6分钟左右,且他左手垂位置恰巧可以碰到女方的胸部。

勘验显示,女方在遭卢男拥抱过程中,表情明显不悦也不自在,不断看向周遭相反方向的路人,并回避靠近卢男,足认卢男客观上确实有违背女方之意愿,对女方为猥亵行为。

此外,从卢男行为举止判断之,实难认他已因酒醉而陷于意识不清之状态,自然对其对女方所为之猥亵行为有所认知,则其主观上有性骚扰及强制猥亵之犯意,甚为明确,因此依法提起公诉。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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