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会与台东林管处座谈 共商野生动物猎捕宰杀利用
▲原民会副主委汪明辉及6位原住民族群委员拜访台东林管处,就原住民族与林务单位的互动相关议题进行讨论。(图/台东林管处提供 下同)
在行政院东部联合服务中心的安排下,原住民族委员会副主委汪明辉及6位原住民族群委员、东部联合服务中心李旭宁、田永彦2位副执行长一行人,21日上午拜访台东林管处,就原住民族与林务单位的互动相关议题进行讨论。
讨论议题主要以6月8日由原民会及农委会会衔公告有关原住民基于自用之非营利目的而猎捕、宰杀或利用野生动物的部份提出讨论。参与的各族专任委员共有6族代表,包括:卡那卡那富族江梅惠委员、卑南族江坚志委员、阿美族陈美珠委员、排湾族蒋争光委员、撒奇莱雅族撒韵‧武荖委员、布农族伊蓝‧明基努安委员。
阿美族陈美珠委员提出需由部落的概念来理解「自用」的内涵,并以换工(mapapa liu)的案例,提出自用应该是部落集体式的分享,而非个人的自用。排湾族蒋争光委员则提出部落的文化多样性的尊重及透过对原住民传统习俗的了解而增进不同族群相互的理解,并建议公部门在原民习俗、传统领域及知识的相关研究应提供原民部落。
布农族伊蓝‧明基努安委员则提出除了传统习俗的狩猎应用外,生态资源应可以结合社造辅导原民部落朝向生态观光产业来思考,振兴在地产业的永续发展。卡那卡那富族江梅惠委员则提出应重新建构森林的生态圈;卑南族江坚志委员也提出各族群委员可以协助公部门在政策规划、执行上担任与部落沟通的角色。
林管处刘琼莲处长提出如同泰雅语Sbalay所提到的意涵,透过认识、沟通及和解,才能彼此并肩合作重新出发。
最末原民会汪明辉副主委也表示,非常高兴能有此次难得的机会一起会谈,并将各委员提出的各项建议,提供在原民法规及政策面的制定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