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禁伐補償金增至6萬元表決通過 2綠委跑票

立法院院会原排定第三案审查「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补偿条例草案」,但遭到民进党阻挡,民进党立院党团总召柯建铭拒绝在协商中签字,但民进党原民立委陈莹(左)、伍丽华(右)等高举「赞成」表态。记者曾学仁/摄影

立法院会今天处理「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补偿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处理前立法院长韩国瑜召集朝野协商,其中每年每公顷补偿新台币3万元改为6万元无共识,交付院会表决,最终民进党2名原住民委员也投下同意票,以赞成60票、反对46票,三读通过。

现行「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补偿条例」规定,补偿金额民国105年,每公顷新台币2万元。民国106年起,每年每公顷新台币3万元。立法院内政委员会日前初审通过后新增,114年起,每年每公顷新台币6万元。不过民进党团有疑虑,送交朝野协商。今天下午院会处理前朝野协商仍无共识,交付院会表决处理。

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指出,在合宪合法下,政府编列预算都举手赞成,每个都想当好人,好人坏人一线之隔,没有人可以向宪法对抗,所有预算编列超过行政院许可范围时只能参考,否则责任政治无法谈起,很遗憾送交院会表决,请问宪法可以交由院会表决吗?

原住民立委高金素梅表示,原住民要的是公平正义,立法院三读通过法案,行政院就必须依法行政,依法编列预算,遗憾民进党团在协商没有签字,还说违反宪法。

不过,民进党原住民立委陈莹、伍丽华都支持此次修法,即便民进党团不愿意签协商共识,最终交由院会表决处理,陈莹、伍丽华未依照党团意志投下反对票,双双投下同意票,最终该法以赞成60票、反对46票,三读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