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妇偷情被撤国籍 反呛李鸿源婚外情「不也一样」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越南女子武翠姮(三十七岁),8年前来台打工,和基隆陈姓男子结婚并取得我国国籍,后来却因疑似外遇生女,被内政部认定「品行不端」违反《国籍法》,遭撤销中华民国国籍。武翠姮早已放弃越南国籍,现在和两名幼女沦为无国籍人球,让她不解怒骂「内政部长鸿源婚外情全国皆知,不也一样,你也应该要下台吧。」

▲内政部长李鸿源。

武翠姮多年前来台打工,因擅自离开工作场所行踪不明,被管制入境后因与基隆陈姓男子结婚解除管制,并在2007年产下一女。但陈男觉得女儿不像他,在2010年妻子取得中华民国国籍后进行亲子鉴定,发现「女儿」生父不是他,隔年诉请离婚获准。2011年,武翠姮和同乡青松君同居,再产下一女。

2013年,武翠姮和范青松君登记时,收到内政部公文,指她婚外情「品行不端」违反《国籍法》,已被撤销中华民国国籍。

原来内政部是根据基隆地院离婚判决,认定武翠姮外遇通奸生女,不符《国籍法》第三条「品行端正,无犯罪纪录。」的归化条件撤销武女国籍,她的两名女儿也连带遭罚。

武翠姮虽坦承自己外遇犯错,但不满内政部小题大作,提出诉愿。行政院诉愿审议委员会认为,武翠姮君于婚姻关系存续中,违反夫妻间之忠诚义务,与他人婚外生子,品行难谓端正,认定原处分机关内政部撤销其归化许可的决定,并无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