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9万台铁段长贪1.8万差旅费 判拘役80日
蔡男担任台铁段长,且即将届龄退休,每月薪资高达9万元,却诈领差旅费47次、金额共1万8000元,彰化地院以犯诈欺取财罪,判处应执行拘役80日、罚金10万元。(叶静美摄)
蔡男任职台铁长达34年,升任至段长,他即将届龄退休,每月薪资高达9万元,却诈领差旅费47次,每次金额仅200元至400元不等,总金额1万8000元,案经彰化地检起诉,彰化地院以犯诈欺取财罪,判处应执行拘役80日、罚金10万元。
判决书指出,蔡男硕士毕业,任职台铁34年,担任电务段长,负责督导轨道结构安全、配合道岔更新工程,需至出差地点进行工程督导,有时他待在办公室、甚至家中,却仍不实申请出差费用,谎报出差半天200元、一天400元的差旅费,自去年7月7日至今年4月29日,总计多达47次,金额共计1万8000元。
蔡男事后坦承犯行,他向法官表示,我对诈领差旅费犯下严重错误,已深刻反省、悔过,亦缴回全部不法所得,他的律师也说,蔡男于台铁公司任职34年,屡获功奖,已自白犯罪、缴回不法所得,深自反省,且将届龄退休,没有再犯之虞,其妻因罹患恶性肿瘤,需照养,请求给予蔡男自新机会,从轻量刑。
法官认为,蔡男为高阶主管,滥用权限盗领差旅费,若给予缓刑宣告,无异宣示「将诈领款项缴回即无责任」,蔡男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适宜宣告缓刑,考量蔡男犯罪后坦承全部犯行、各次犯罪时间相近、犯罪手段雷同、整体财产侵害程度金额不高,依犯诈欺取财罪,共47罪,应执行拘役80日、罚金10万元,拘役可易科罚金、罚金可易服劳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