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干扰器让兑币机判读错误 盗取洗车场万余元判拘80日

陈姓男子拿电子干扰器破坏2家自助洗车场的兑币机,盗取1万1千元,被高雄地方法院依诈欺罪判拘役80日。(本报资料照片/郭良杰高雄传真)

陈姓男子因缺钱花用,对没人看管的自助洗车场兑币机动歪脑筋,利用从网路买来的电子干扰器,今年3月间到高雄市凤山区2家自助洗车场,用电子干扰器干扰兑币机,使兑币机发生判读错误,分别盗取5000及6000元,洗车场负责人报警提告,警方依监视影像循线逮捕陈男移送法办,高雄地院依诈欺罪判陈男应执行拘役80日,得易科罚金。

判决指出,陈男于今年3月4日下午1时30分许,到在高雄市凤山区文湖街一处自助洗车场,持电子干扰器干扰洗车场兑币机,造成兑币机判读错误,掉落新台币10元硬币500枚、共5千元。同月5日清晨6时20分许,他再到另一家自助洗车场,以同样手法,使兑币机落下600枚10元硬币,陈男得手6千元。2家洗车场负责人报警查办,警方依监视影像以车追人查获陈嫌到案。

法官审理后指出,2名被害人均指陈嫌盗走1万元,但使用电子干扰器干扰兑币机后,兑币机萤幕金额瞬间变成4位数,兑币机开始吐币,陈嫌最多获利为4位数,因此不是两名被害人所指的1万元,认定陈嫌是以不正方法由收费设备取得金额依时序为5000及6000元。依诈欺罪各判50日、40日,应执行80日,得科罚金。可上诉。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