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部辖下「1署6司3法人」 行政院会明通过拼明年挂牌

▲郑丽君主持「体育暨运动发展部」咨询小组会议。(图/行政院提供)

记者陈家祥/台北报导

为了落实总统赖清德全民运动的政见,行政院积极运作新部会的设立,经3次咨委会议后,确定将以「运动部」为名称进行筹备,象征求新求变、彰显新时代对于体育、运动的看法,行政院预计17日院会通过。运动部组织架构将有「1署6司3法人」的编制,明日院会通过后争取立院支持,力拼明年挂牌成立。

对于此次运动部的筹设,政务委员史哲表示,这几年行政院都有组改、成立新部会,也有反省新部会成立筹设的过程相当重要,任务定位要在筹设时就清晰明朗,未来运作才不会有问题,也因此这次运动部的筹备过程更为谨慎、缜密。

「体育部、运动部看似两字之差,但其实是一个非常大的步伐。」史哲说,咨委们对于「运动部」的坚持让他感到意外,也象征大家希望求新求变的期许,反映在大家希望在名称上能彰显新时代对于体育、运动的看法。

史哲进一步说明,过去讲「体育」,跟教育有比较大的关联,一个新部会的成立就怕部会越多分工越不清楚,未来体育课的游泳池、PU跑道设施仍由教育部国教署新设的体育设施组管理。至于体育班的教学、课程等软体部分,就归运动部负责。

史哲表示,大家都想要走出「教育」的范畴,过去的体育是在教育体系中,体育班则是把体育事项独立起来,但现在大家期待运动部不只是这样。「运动部」的名称,揭示了除了既有竞技运动主轴外,还包括全民运动、运动产业、运动外交,这些确实在过去大家的感受中,是体育署着墨较少的。

史哲指出,运动部的第一项任务就是全民运动,「全民运动竞技化、竞技运动全民化」,咨委开会过程中也有提到对体育班养成的反省,很多国外选手的养成没有像台湾花那么多时间,常发现台湾把竞技运动变成非常高强度的养成过程,是不是也有反省的地方?全民运动象征,运动选手的产生广度能更高,能来自社区、来自教育,而不是竞技场域。

史哲说,运动部的成立牵涉到《行政院组织法》、《行政院组织基准法》、《教育部组织法》、《体育部组织法》、《行政法人设置条例》、《国家运动训练中心设置条例以及国家运动科学中心设置条例》、《运动部组织法》、《运动部全民运动署组织法》以及废除《体育部组织法》等,共9项修法作业要进行。

至于运动部的组织架构方面,将设有全民运动署以及国际事务司、竞技运动司、产业及科技司、设施规划司、综合规划司、适应运动司,还有国家运动产业发展中心、国家运动科学中心、国家运动训练中心等3个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