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通过运动部组织法 期盼明年挂牌成立

▲运动部组织规划图 。(图/体育署提供)

记者欧建智/综合报导

行政院今天会听取「运动部筹备规划情形」报告,定名为「运动部」,期盼能于114年挂牌成立,让台湾运动发展走向下一个崭新的阶段。

教育部说明落实总统政见规划成立运动部进度,自5月起体育署启动研拟作业,6至7月办理4场论坛聆听建言,行政院卓荣泰于8月15日院会宣布行政院成立「体育暨运动发展部」筹备小组及咨询小组,于8月至10月间各召开3次会议。

研议组织法草案及组织规划,借重咨询委员专业经验、宏观视野及多元意见,对于部名、成立目的、组织设计、跨部会合作及掌理事项等面向给予诸多建议,其中讨论部名,多数委员认同以「运动部」更能展现全新部会的崭新视野,并与国际接轨,就此定名「运动部」。

「运动部」以「运动壮大台湾」为愿景,「保障运动多元平权、促进社会包容及实践永续发展目标」为核心价值,推动「推动运动产业,促进幸福经济」、「提倡全民运动,增进国民健康」、「推展运动外交,世界看见台湾」、「强化选手培训,保障选手权益」四大目标。

并以新的思维设计全新的组织架构,规划「1部1署3中心」推动全国运动业务,成立「运动部」专责综理全国运动政策,运动部下设专责执行机关「全民运动署」,另增设「国家运动产业发展中心」,强化全民运动及运动产业事项之执行,并透过「国家运动训练中心」与「国家运动科学中心」共同合作执行竞技运动人才培育及运动科学研究及应用。

配合成立运动部之相关组织法案,修法重点,除了配合组织调整增订及修正相关内容,中央行政机关组织基准法修订由现行14个部会增为15个。

另为推展国际运动事务,并修国家运动训练中心与国家运动科学中心设置条例,增订应业务需要,得报请监督机关核准,依任务性质遴派专业人员境外办事,以及上级监督机关的变更。

今日院会讨论「中央行政机关组织基准法」、「行政院组织法」、「教育部组织法」、「国家运动训练中心设置条例」及「国家运动科学中心设置条例」修正草案5案、制定「运动部组织法」、「运动部全民运动署组织法」及「国家运动产业发展中心设置条例」草案3案及废止「教育部体育署组织法」案,共计9案,通过后将报送立法院审议。

「运动部」成立获各界高度共识与期许,在立法院新的会期期间全力推动组织法通过,期盼能于114年挂牌成立,让台湾运动发展走向下一个崭新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