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五部会尚未完成组改 政院组织条例将再延长并删除期限

行政院会今通过《行政院功能业务与组织调整条例》修正草案,延长修条例施行期限,并删除施行截止日。(报系资料照)

行政院会今通过《行政院功能业务与组织调整条例》修正草案,将原本施行期限到明年1月31日延长,删除施行期限,并删除「暂行」字样,以利后续环资部、农业部其他行政部会组织调整,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人事长施能杰强调,修法调整为常态性,事让组改更务实、弹性的方式,不影响推动组改的决心。

配合行政院组织调整,人事行政总处2010年2月3日制定公布「行政院功能业务与组织调整暂行条例」,将原本行政院辖下37个机关减少为29个,并从2012年启动组织改造,不过,部分组织调整情况复杂,至今该条例施行期限已四度延长。

眼见该条例期限延长至明年1月31日到期,但目前仍有五个部会尚未完成修法,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决定修法,强化新机关成立前过渡期间配套措施法律依据能持续适用。

施能杰表示,目前组织改造已提出成立数位发展部,其他部会组改也继续在进行,因涉及复杂,内部讨论有事当结果,就会送立法院审议。

目前尚有内政部、交通部改制为「交通及建设部」、经济部改制「经济及能源部」、环保署升格「环境资源部」、农委会升格「农业部」等组改案尚待完成,预计纳入下一阶段组改规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