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餐店工读生揪老板娘11岁儿抓鸟!「全裸视讯」换游戏点数

早餐店工读生揪老板娘11岁儿抓鸟!「全裸视讯」换游戏点数。(示意图/shutterstock)

一名19岁少年阿伟(化名)因在早餐店打工,偷偷以游戏点数交换为由,要求老板娘的11岁儿子拍裸照、与他互摸下体,甚至还要男童全裸与他视讯,老板娘发现后气炸提告,法官依4个与未满十四岁之人为有对价之猥亵行为罪、3个猥亵行为之电子讯号罪,合并判处其应执行有期徒刑2年;上诉高等法院后,阿伟与老板娘母子达成和解,法官改判缓刑5年,应受20小时法治教育。

据判决书指出,阿伟在去年1月至6月间,分别在早餐店厕所内、该早餐店附近补习班之楼梯间,以给予游戏点数为代价,要求男童与他互摸下体数次,对其为猥亵行为得逞;不仅如此,阿伟还引诱男童在住处自行拍摄裸照传给他,甚至要求男童全裸与他进行视讯,直至同年7月老板娘发现异状,查阅儿子手机内讯息纪录后,气得报警处理。

法官认为阿伟明知男童未满12岁,智识思虑未臻成熟,竟为满足自己之性欲,以游戏点数引诱,对男童为猥亵行为,侵害其身体自主权益,造成其身心及性观念发展上之严重伤害;法官考量阿伟犯罪后尚能坦承犯行,依4个与未满十四岁之人为有对价之猥亵行为罪、3个猥亵行为之电子讯号罪,合并判处其应执行有期徒刑2年。

阿伟提起上诉,法官考量他当时尚未成年,智虑未周,无前科,其犯后始终坦承犯行,并与男童及男童母亲达成和解、赔偿损害,并同意给予他缓刑机会,因此改判缓刑5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在1年内接受20小时之法治教育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