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批采取低利率创造盈余缴库 央行六点声明反驳

对于外界质疑,央行发出六点声明捍卫立场,第一,央行法定经营目标是不包含盈余缴库,不需要、更不会采取低利率及低汇率来达到盈余缴库。且国内政策利率是由理事会综合考量国内外经济金融情势后决定,且国内实质利率(名目利率减去通膨率)相对主要经济体仍属适中。

央行也强调,新台币汇率原则上由外汇市场供需决定,长期呈升值趋势。另,若新台币汇率过度波动或失序变动时,央行基于法定职责,会视情势进行「双向」调节。

第二,近年台湾通膨压力上升,主要是疫情、俄乌战争等影响,国际原物料成本上涨,以及疫后娱乐服务价格上扬,加上近期台风等因素致蔬果价格涨幅居高,并非低双率所致,且近年台湾通膨率相较主要经济体仍属温和。而影响房价因素众多,利率仅是其一,主要受各地区住宅市场供给、需求因素,以及住宅制度面因素影响。

央行也说,各国央行的利率政策主要用来稳定物价,而非用来处理房价问题。日本、瑞典曾以升息对抗房价,均以失败收场;国际货币基金(IMF)认为,以调升利率处理高房价问题系「大而无当(too blunt)」的手段。

第三,实务上,行政及立法部门亦一向尊重央行,未曾干预相关决策,且德国民间最大智库贝特曼基金会也多次指出台湾央行具有完全独立性,且央行经营绩效普受S&P、Moody’s、Fitch三大国际信评公司肯定。

第四,央行致力货币政策透明化与对外沟通,并定期公布议事录摘要等,增进外界对央行货币政策了解与信任,从而强化货币政策的有效性;且央行外汇资讯透明度高,定期公布外汇干预资讯。我国虽非IMF会员国,仍参考IMF「国际准备与外币流动性资料(IRFCL)」范本格式,编制本行国际准备与外币流动性资讯,且每半年于立院央行业务报告及官网上揭露。

第五,我国已有促进金融稳定相关机制,且运作良好,无需另设相关组织,央行及金管会均负有「金融稳定」职责,不宜于央行单独设置专责单位;且央行已有金融稳定评估机制,并与金管会、农金署及存保公司等共组「金融监理联系小组」,足以因应「金融稳定」事项,迄今运作良好,无需另设金融稳定相关组织。

第六,央行对政府设立主权财富基金向来持正向、开放的立场,惟不宜无偿拨用外汇存底。央行认为应先立专法,成立独立的专业管理机构;资金来源可由政府编列预算或发行特别公债,取得新台币资金交予该专业管理机构,其再于外汇市场购买外汇,从事国际投资,不宜由外汇存底无偿拨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