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零容忍!中警直球对决噪音车 被建档看这里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111年下半年治安满意度调查,台中市民最不满意项目以「噪音车」居冠,警方强力取缔。(台中市警察局提供/张妍溱台中传真)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111年下半年治安满意度调查,台中市民最不满意项目以「噪音车」居冠,为改善全市噪音改装车及危险驾驶情形,除了加强员警拦查、告发外,再强化环保、警察、监理共同施检勤务,锁定噪音改装车、危险驾驶者,逐一建档,并实施告诫、约制。

交通警察大队日前邀市府环保局、交通部公路总局台中区监理所、台中市监理站、丰原监理站及各警分局交通组长,召开「环、警、监联合稽查工作」协调会,让「噪音车」在台中市彻底「GET OUT」。

警方指出,会中针对噪音车妨害安宁,非法改装排气管部分,将请相关权责单位依法召回临时检验,以行政手段来打击非法改装噪音车,让噪音车彻底OUT出台中,达到还静于民之目的。

警方利用勤务时段,针对改装噪音车辆录影搜证后,通报上传行政院环境保护署噪音车检举网站,由环保机关检视搜证资料认定是否需召回临时检验,并宣导民众如有发现噪音车辆,化身「检举达人」于该检举网站上传通报。

警方说,运用全民通报让噪音车无所遁形,是手段之一,另第一线员警平日路检勤务,一旦发现疑似噪音改装车,立即拍照搜证并上传「环保署噪音车检举」网站,由环保局通知该车主将车辆移置监理站检验,若不及检验,恐遭罚锾。

警方表示,依《噪音管制法》第26条规定,机动车辆发出声音,经检验不符合管制标准者,可处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1800元至3600元以下罚锾,限期改善;汽车除头灯外之灯光、雨刮、消音器等等变更,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6条规定,可处900元至1800元以下罚锾。拆消音器第43条,处6000元至24000元以下罚锾。

「噪音零容忍!」交通警察大队将直球对决,持续强力取缔噪音及改装车辆,打击力道绝不手软,并与监理、环保机关执行联合稽查,针对民众陈情噪音热点加强巡逻、威力扫荡及取缔,呼吁民众勿擅自改装车辆排气管或超速(危险)行驶。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长李文章自上任以来,加强对噪音及改装车辆防制取缔,并提醒民众也可至交通部公路总局设立之网站检举非法改装车辆,全民一起来共同营造宁静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