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質疑介入指導罷樑案查對認定 中選會1500字文回應:沒有差別待遇
中选会主委李进勇。记者潘俊宏/摄影
基隆市长谢国梁罢免案连署成案,不过外界质疑中选会从查对过程一开始就介入和指导动作不断,更质疑中选会下令30天内查对完毕、对于笔迹不同疑似伪造的连署书也不能直接视为不合格等一连串做法是否与过去有差别待遇。中选会为此一口气发出1500字长文说明,并举2020年高雄市长韩国瑜罢免案的例子,强调历来都是采取相同标准。
中选会表示,根据选罢法第83条规定,选委会收到罢免案连署人名册后,立委、直辖市长、直辖市议员、县市长罢免应于「40天内」查对名册,而非外界所指「40天」。其次,中选会作为主管机关,须审酌罢免案的公职人员种类、法定连署人数、主办选委会规模和相关前例做法等条件,规定主办选委会的查对期限。
中选会进一步举例,2020年高雄市长韩国瑜罢免案连署人数超过40万人,是基隆市的9到10倍之多,高雄市选委会在30天内依法完成查对。台中市立委陈柏惟和台北市立委林昶佐罢免案的连署人名册也有3万多人,台中市和台北市都20多天就查对完毕,这次基隆市选委会在30天内的8月7日完成查对,8月14日确认查询单份数后函报中选会审定,都没有差别待遇。
中选会并指出,为确保查对作业顺利并确保结果正确性,请基隆市选委会以2人1组进行名册查对作业,该会若人力不足,得请求中选会协请联近市县选委会派员支援。
中选会表示,依照过去历次函释,提议人名册、连署人名册的缮写方式并未设限,因此,各项基本资料填写笔迹和签名笔迹不同,或多份连署书基本资料填写笔迹相同但签名笔迹不同都属于有效。另外,中选会也多次函文重申,当选委会认为名册有疑似代替签名或盖章时,应该寄发查询单向当事人查询,选委会也应本于职权,综合其他事实认定连署人名册是否有伪造情事,不得只因当事人未回复查询单或未在时限内回复就予以剔除。
中远会强调,在办理罢免提案人及连署人名册查对工作人员讲习时,都已经向各地选委会人员说明,过去高雄市选委会办理韩国瑜罢免案时对于查询单寄送和回复的处理,也都依法令办理,基隆市长罢免案也是相同标准,没有差别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