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户多出18万「证明男女朋友关系」 南投女下场惨了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女子小花(化名)声称,为了借钱需要制作金流,让人在中国的男友向有关单位证明彼此是情侣关系,于是将自己的邮局提款卡、密码交出,结果帐户平白多出18万元,她也因为成了诈骗集团人头帐户而挨告。南投地院法官日前审理之后,依一般洗钱罪判处小花有期徒刑4个月,并科罚金3000元。

▲小花声称自己是将邮局帐户资料交给「男友」。(示意图/记者周宸亘摄,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判决书中记载,小花今年4月间前往超商,将自己的邮局帐户提款卡、密码等资料,以包裹寄送给「男友」;然而,诈骗集团成员取得小花的帐户资料之后,随即以有投资内线消息等理由,诓骗被害人汇款18万元,等钱汇入帐户再立刻提领一空,完成洗钱行为。

被害人发觉受骗之后,立刻报警处理。小花到案时坚称,她是为了向人在中国的男友借钱,需要制作金流向两岸外汇管制单位证明彼此是男女朋友关系,才会将帐户资料交出。

不过,检方认为小花的说词有违常情事理,后续也没有提供相关对话纪录佐证,所以没有采信她的说词,讯后依法提起公诉。

南投地院法官认为,小花与「男友」并无特殊信赖关系,却轻率将重要的金融帐户资料交出,导致被害人受骗损失18万元,考量到她已经坦承犯行,过去没有犯罪纪录,最终依一般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4个月,并科罚金3000元,有期徒刑如易科罚金、罚金如易服劳役,均以1000元折算1日,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