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7件离岸风电 海审会全通过
距离2018年底仅剩一周,离岸风电开发商要拚今年底前跟台电签好购售电合约,就能取得长达20年每度5.8元趸售电价,否则可能要用明年度预告价格5.1元。但签约先决条件一定要通过海审、并取得筹设许可。
营建署指出,昨日海岸管理审议会议从上午9点进行到下午2点,彰化地区大彰化西南、大彰化东南、海龙二号、海龙三号、彰化彰芳、彰化西岛、中能等7件离岸风电皆取得海岸地区特定区为许可,资料补正后可向能源局申请筹设许可。
设置共同上岸廊道
吴欣修指出,这次会议具有两项重大意义,有助于行政审议效率。第一是首次透过行政协商,设置管线上岸的共同廊道,把影响性集中到最小,然后再进行审议。第二则是首次提出共同要求事项,业者愿意合作这些共同事项,避免场域重叠或重复的问题。
吴欣修表示,彰化县政府于今年9月陆续函送彰化地区离岸风场7件申请案到内政部审查,但因风场众多,如果没有统一规范,将造成风机海缆遍布彰化沿岸问题,因此提出共同廊道的概念,协调7个离岸风场共24条海底缆线,集中在彰化仑尾区共同廊道上岸。
营建署综合规划组长林秉勋指出,原本海缆上岸地点从北到南各自分散,对海岸的影响比较大,现在规划在仑尾区海堤共同区域上岸,因为原本就是工业区,所以冲击可降到最小,而且管线要求深埋海底3公里,不影响潮间带和船只航道。
至于共同廊道兴建费用问题,林秉勋表示,将由业者各自分担。另外业者也愿意共同分担雇用顾问公司的费用,进行地形、水质、生态等项目的定期监测,原本每年一次的地形测量也会增加为冬夏两季都进行一次。(相关新闻见A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