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见6次才过关 大彰化东南离岸风电环差今初审通过

环保署今日第再审「大彰化东南离岸风力发电计划环差案」,由于水下施工噪音影响白海豚生态不断卡关,本次开发单位一次祭出3种降噪方法,经环评委员要求补充减噪具体操作规划,本案经6次审查后终于决议通过。(李柏澔摄)

环保署今(8)日第再审「大彰化东南离岸风力发电计划环差案」,由于水下施工噪音恐影响白海豚生态不断卡关,本次开发单位一次祭出3种降噪方法,经环评委员要求补充减噪具体操作规划,本案经6次审查后终于决议通过,并送大会审查。

环保署今日召开「大彰化东南离岸风力发电计划环境影响差异分析报告专案小组第6次初审会议

大彰化离岸风电计划环差案属较特别案例原本西南与东南的初审一同进行,然而因水下施工噪音未能有效降低,因此变成「西南过、东南再审」的现象,今日东南案进行第6次初审。

上次初审未过是因为诸环委对于减噪计划提出许多意见,认为可以再提供更多减噪方案来做比较,因此要求开发单位大彰化东南离岸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补正更多资料,因此过关未果,择日再审。

本次开发单位「拿出诚意」,除了原本的双层气泡幕,额外承诺打桩导架局部气泡幕减噪、桩锤加装减噪阻尼,共计3种减噪措施

环委朱信对此表达肯定,认为「鸡尾酒式减噪法」准备充足,如果一开始就准备充足也不用到需要审6次,但也提出建议,既然开发单位表示将减降打桩能量,使声曝值再次低于警戒值158分贝,那么3种降噪工法下是否还能更低? 假设不能,那么警戒值158-160分贝占整个工程时间多长比例?开发单位应提出。

主席简连贵说,开发单位既然提出这么多减噪工法,要求一定要确实执行,并做成全程纪录,供日后拟定适合台湾减噪工法的模范

开发单位承诺,全数基桩中,有25%打桩时,距离基准点750公尺处水下噪音声曝值会低于159分贝,而所有打桩过程中低于158分贝则占75%,本计划属于航道外的远岸风场,离岸30公里以上,也非中华白海豚的栖息范围

本案经环委决议补正通过,并送环评大会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