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业法初审通过 环团:对绿能帮助不大

电业法修正草案15日初审通过,96条修正条文中,共有92条达成协议;另外4条无共识,包括电业管制机关、电价订定机制、12岁以下儿童电费优惠内容以及核废料迁移出原住民地区时间表等,将保留至院会协商。

台湾环境保护联盟秘书长陈秉亨认为,这次修法并未真正促进电力改革,即便修正草案文字似乎对绿能相对友善,但其实台湾绿能所面对的问题多卡在行政命令上,修法帮助其实没想像中多。

陈秉亨表示,若这次修法仍维持台电垄断结构,其旧思维思考无法推动未来能源转型工作;即便开放绿电直供,但电力市场并未全面自由化,交易制度建立不完整,可预测占比低的绿电最后多仍售回台电,修法也无意义。

「台湾能源价格未合理化」,陈秉亨惋惜指出,这是台湾现在的困境,也是造成民众对能源议题较无感的原因,但没人敢开征「能源税」。他举日本开放电力自由化后,卖手机业者可同时售电、民众省电也可获得手机资费折扣,既是双赢又可减碳,就出现无限多新形态能源及产业组合商机。

核能流言终结者创办人黄士修则强调,「电业法修法是假议题,也是一场骗局」,现行电业法已可推动电业自由化,胡乱修法有害无益,且真正应修的是再生能源发展条例,质疑是为修而修,目的只是要宣示改革台电。

他指出,修法最重要的是设置独立的电业管制机关,且应在修电业法前就先做讨论,若有必要应修改行政院组织法,但若要由能源局来担此大任,他直批层级太低,并举国外成功电业改革主因都取决于强度足够的独立监管机关,包括英、美等国都是。

此外,他说,所谓的各项优惠补贴成本,是立委们将台电当作选票提款机而已。

台电员工「全台南北串连步行活动」发起人杨家法也指出,立法院经委会日前举办的两场公听会,不分蓝绿的多数学者、专家都反对电业法草案,但初审却迅速通过,显见公听会只是走程序而已,并未真要广纳建言。

他说,电业管制机构的设立层级事关重大,其管辖权包括发放执照、发电调度及售价等,竟无法定案,又如何谈论其他法条?结果就是修改一堆条文后,什么都没改变。

杨家法举例,像是修法让绿电先行,但其实就走不出去,绿电业者仍依再生能源发展条例售电给台电,不需找客户也不须思考备用容量问题;此外,修法要自由化、破除台电垄断,但部份立委思维不变,就连政府鼓励生育也要台电帮忙给优惠,责任全丢台电,这是奇怪的现象。

台电工会秘书长彭继宗则表示,工会「虽不满意,仍可接受」,关于台电厂网分离后得转型成立控股母公司修正草案,并无违背行政院政务委员张景森 8月对工会的承诺;但他个人认为,电业管制机构层级应提高才能较超然。105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