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 反国有耕地种绿电 2443农户连署

彰化县芳苑乡长林保玲(左一)、立委谢衣鳯(左二)送交2443户承租农户的连署书,由国产署中区分署长赵子贤(右二)、中区分署彰化办事处主任张能轩(右一)接下。(彰化县芳苑乡公所提供/孙英哲彰化传真)

5家光电业者近来申请开发彰化县芳苑乡约600公顷国有承租耕地,芳苑乡长林保玲、立委谢衣鳯与芳苑乡国有地拒光电护良田自救会,22日到财政部国有财产署中区分署陈情,送交2443户承租农户的连署书,反对光电业者开发国有承租耕地。国产署分署长赵子贤说,各界反映的意见,会带回研议。

自救会提出5大陈情诉求,首先,该600公顷国有农牧用地非不利耕作地区,国产署应撤销5家光电业者的开发许可函;再来是有许多国有地承租户屡受光电业者拜访、游说其放弃承租权,恐有泄漏个资之嫌。

第三,国产署的「耕作(承租)权放弃书」中,可授权他人代理送达放弃书的规定,恐被不肖光电业者利用;第四,国产署今年6月修正的「承租国有耕地申请书」,将放租对象限缩到仅一类,已违背法律,断了返乡青农梦想;最后就是近3年间农民申租获核准案件寥寥无几,光电业者却能一纸公文承租百公顷。

林保玲指出,行政院公告「严重地层下陷地区内不利耕作得设置绿能设施的农业用地范围」,芳苑乡只有新街村西南角靠海一带,仅17公顷不利耕作,光电业者申请开发的国有耕地,都非不利耕种地区。

谢衣鳯说,政府应保障所有愿意返乡的青农,青农返乡才能带动农业的创新,不能够把所有的土地农田的权利都给光电业者。

赵子贤说,并未泄露国有耕地承租农户个资给光电业者,至于修改国有耕地放租对象一事,是国产署内部决议,暂缓受理另外7类申租,但他敢保证只要没违法,承租户要续租一定可以换约,各界反映的意见会带回研议。

此外,彰化地检署侦办光电弊案,彰化县竹塘乡长蔡硕任120万交保、竹塘乡代会主席林淑女与丈夫蔡男则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由法院裁定收押禁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