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千人冲国产署中区分署陈情 2443农户连署反对国有耕地种绿电
彰化县芳苑乡长林保玲(左一)、立委谢衣凤(左二)与送交2443户承租农户的连署书,由国产署中区分署长赵子贤(右二)、中区分署彰化办事处主任张能轩(右一)接下。(芳苑乡公所提供/孙英哲彰化传真)
彰化县芳苑乡国有地拒光电护良田自救会,今天到财政部国有财产署中区分署陈情,送交2443户承租农户的连署书。(芳苑乡公所提供/孙英哲彰化传真)
5家光电业者近来申请开发彰化县芳苑乡约600公顷国有承租耕地,继本月8日近千名农民齐聚反对国有承租耕地开发光电板后,芳苑乡长林保玲、立委谢衣鳯与芳苑乡国有地拒光电护良田自救会,今天到财政部国有财产署中区分署陈情,送交2443户承租农户的连署书,反对光电业者开发国有承租耕地。
芳苑乡国有地拒光电护良田自救会提出五大陈情诉求,首先,该600公顷国有农牧用地并非位于彰化县国土计划指认优先发展绿能设施区位,亦非不利耕作地区,国有财产署应即撤销5家光电业者的开发许可函,以避免引起更大抗议。
再来是有许多国有地承租户屡受光电业者拜访、恐吓、游说其放弃承租权,使其心生畏惧,是否有泄漏个资之嫌?第三,国有财产署的「耕作(承租)权放弃书」中,有可授权他人代理送达放弃书的方式,恐为不肖光电业者利用。
第四项诉求,国有财产署今年6月修正的「承租国有耕地申请书」,将放租对象限缩到仅一类,已违背相关法律,也断了返乡青农梦想;最后就是近3年间农民申租获核准案件寥寥无几,且法规既已规定承租户不得超过5公顷,但为何光电业者一纸公文即可承租百公顷获准。
芳苑乡长林保玲指出,行政院公告《严重地层下陷地区内不利耕作得设置绿能设施的农业用地范围》,芳苑乡只有新街村西南角靠海一带,仅17公顷不利耕作,不知为何国产署如何定义,光电业者申请的开发的国有耕地,都非不利耕种地区。
立法委员谢衣鳯表示,面对这么多农民的质疑,国产署应说明清楚,她认为政府除也应该要严查外,也应该要保障所有愿意返乡的青农,青农返乡才能带动农业的创新,才能为台湾的农业找到下一步的生机,不能够把所有的土地农田的权利都给光电业者,
国产署分署长赵子贤说,并未泄露国有耕地承租农户个资给光电业者,至于修改国有耕地放租对象一事,并未修法,而是国产署内部决议,暂缓受理另外七类申租,不过,他敢保证只要没违法,承租户要续租一定可以换约。今天芳苑乡各界反映的意见,他将带回国产署研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