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父亲当证婚人! 妈投机1举动害儿不能离婚 还要坐牢

桃园一名男子结婚时找父亲当证婚人,未料母亲擅自冒用父亲名义盖印与签名。(示意图/Shutterstock)

桃园一名罗姓男子与妻子结婚时找来双方父亲当证人,4年后2人因故决定离婚,未料,罗母自爆起初罗父不知情,是她擅自拿印章签名,惨被媳妇告发,吃上刑责。桃园地院审结,依伪造文书罪处罗母2月徒刑,得易科罚金6万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罗男与妻子2016年间登记结婚时,找来双方父亲做证人,4年后两人感情生变,罗男意图诉请离婚,未料,罗母突然自爆,罗父起初不知情罗男要结婚,也不知晓证人一事,当时是她未经罗父同意,擅自拿其印章在结婚书约证人栏位盖印,罗男遂以此为由,向法院主张婚姻无效,妻子知情此事后,反向地检署告发罗母涉嫌伪造文书。

罗母到案后,坦承未经同意拿走罗父放在公司的印章,冒用其身分在罗男带回的空白结婚书约上证人栏位盖章,当时罗父不晓得儿子要结婚。

桃园地院法官认为,罗母擅自在结婚书约证人栏位伪造罗父签名与盖印,伪装罗父同意罗男与妻子结婚,使不知情的2人将被伪造的结婚书约递交至户政事务所,此行为已涉犯伪造文书罪。

法官考量,罗母行为虽不当,但其坦承犯行,非无悔意,惟其行为严重损害罗妻的权益,认为不宜予以缓刑,依伪造文书罪,处2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6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