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已婚警「趁机性侵」同僚女友! 他免坐牢…还可以继续当警察
▲台中朱姓员警趁同僚女友酒醉性侵。(示意图非当事人,取自photo-ac)
台中交通大队一名已婚的朱姓警员,2016年涉嫌趁同僚女友喝醉的时候,假藉脱衣清理秽物之名,趁机性侵,双方最后达成和解,因此台中地院宣告缓刑5年,而公惩会日前再判休职1年6月,换言之,涉案的朱姓员警免坐牢且保有警职。
2016年10月7日,已婚的朱姓员警受邀前往同僚的住处吃宵夜,当时该同僚的女友,正在警大实习的小茹(化名)也在场,朱员以前辈的名义不断劝2人喝酒,等到情侣档双双醉倒后,他就自告奋勇把小茹扶到另外一个房间里,动手帮她清理醉后呕吐的秽物,并且趁小茹意识不清时性侵得逞。
据小茹表示,直到凌晨她才清醒,发现遭到朱姓前辈性侵,因为对方是长官又是男友的好友,她一时混乱的不知该怎么办才好,2天后才在朋友的鼓励下,鼓起勇气告诉男友并决定报案讨回公道。
朱员到案后一度否认性侵指控,后来又改变说词,表示只是好心帮忙小茹清理秽物,才会将衣服脱光以便于擦拭,过程中多有肢体接触,在酒精的催化下一时把持不住,但是强调,小茹并非完全没有意识,没想到过了好几天后会挨告,双方最后以60万元达成和解,朱员也录下道歉影片为证。
考量到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台中地院最后依乘机性交罪判刑2年、缓刑5年,全案另移送公惩会审理。朱员在公审会答辩,自己已经很有诚意地向小茹道歉并且达成和解,希望公惩会能看在家中还有老母、幼儿要养,让他保有警职,惩罚期满后可以顺利复职养家,他也承诺会减少喝酒,未来不会再因酒误事。
公惩会最后做出决定,认为朱员趁小茹喝醉后性侵,严重戕害警察风纪及人民对警察之信赖,除触犯刑法外,并有违公务员服务法「公务员应谨慎,不得有放荡足以损失名誉之行为」意旨,但考量到他犯后尚知悔悟,并且已经与被害人达成和解赔偿,评议后判休职1年6月,期满后仍可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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