呛「借你朋友玩一下」!高架桥下硬上美魔女 持刀男:她自己脱衣服

许男持刀向一名男子呛「借你朋友玩一下」,便带走小美性侵,图为示意图。(图/记者周宸亘摄)

记者邹镇宇台北报导

云林一名许姓男子持刀到超商前,对着一名男子呛「借你朋友玩一下」,便挟持女子小美(化名)到高架桥下性侵得逞。许男一审获判无罪,检方不服上诉,台南高院以无其他积极证据驳回,维持原判决。

判决书指出,检方指控,许男2014年6月6日晚间骑车到云林某超商,拿着菜刀指向在外喝酒的一名男子说「要借你朋友玩一下」,随后将旁边的小美载到高架桥下,硬上得逞。

小美表示,因担心许男会拿菜刀对他不利,便任由对方将她的衣物脱去,在户外发生被对方无套硬上1次,后因有路人经过,她才趁机逃跑,到附近的派出所报案;此外,她也宣称不认识许男。

▲小美指控许男带她到高架桥上,硬上得逞,图非当事人。(图/记者周宸亘摄)

许男辩称,他说「人借我一下」时没有亮刀,且询问小美是否要做爱时,对方立即答应还自己脱衣服,并直接在地上嘿咻;他也说,他发现钱不见后,询问小美有没有偷钱,对方直接否认他才打了女生一巴掌,小美这才大喊被强暴,她也因此吓得骑车逃跑。

法官指出,小美指控许男以手指阴茎等性侵,造成下体流血,但验伤诊断书却没有记载流血的情况,且小美的衣物没有破损痕迹,只有些许背部脏污物证无法证明小美指控被施暴强制性交;另外,小美的诊断书上纪载遭「儿子的朋友性侵」,因此认定两人本就相识。

法官表示,许男持有菜刀虽有嫌疑,但被控持刀胁迫、殴打等情节有诸多瑕疵,且小美的证词多次变换;法官确信许男确有公诉意旨所指违反小美意愿而为强制性交事实程度,但也无法说服法官确信许男有犯罪构成事实的存在,因此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无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