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勇家族掌权太湖远大惹纠纷,股权转让套现巧避个税

乐居财经 严明会1月10日消息,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湖远大”)递交招股书,并获得北交所受理。

据招股书,太湖远大是一家集环保型线缆用高分子材料研发、制造、销售、服务为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主营业务为环保型线缆用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递表前,太湖远大实控人为赵勇、俞丽琴、潘姝君一家三口,三人分别直接持股22.51%、18.06%、4.13%,合计持有公司44.7%的股权。职位上,俞丽琴为太湖远大董事长,赵勇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潘姝君则为公司董事。

其中,赵勇与俞丽琴为夫妻关系,赵勇为潘姝君的父亲。饶有意思的是,赵勇出生于1962年,俞丽琴出生于1978年,夫妻二人相差了16岁之多,而俞丽琴比潘姝君仅大了9岁,且潘姝君还不和父亲赵勇同用一个姓氏。

在赵勇家族掌控太湖远大之前,公司控股股东历经两度易主。

2004年2月,太湖远大的前身长兴英畏实业有限公司(下称“长兴英畏”)诞生,创始股东为付阿惠、杨福志、傅爱珍、高小炎、姚莲芳、杨敏华和汪海燕7人,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付阿惠控股70%。

此后六年间,经过两次股权转让,2010年11月,长兴英畏的控股股东变更为傅爱军,持股40.51%,而原控股股东付阿惠已退出股东行列。

与此同时,赵勇通过受让部分原始股东股权,成为长兴英畏第二大股东,持股39%。此时,赵勇也已在公司任职董事兼总经理长达五年时间。同年12月,脱产近三年的俞丽琴也进入长兴英畏,担任起销售部副总经理的职位。

2012年2月,长兴英畏再一次“大换血”,原股东傅爱军、杨福志、姚莲芳、杨敏华、汪海燕、胡国伟纷纷退出,赵勇跃居第一大股东之位,持股60%,并拉进了妻女俞丽琴、潘姝君入股,二人分别持股30%、10%。长兴英畏成了一家典型的家族企业。

赵勇家族掌权后,同年8月,将公司名称更改为“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有限公司”,但与此同时,俞丽琴、赵勇又分别将所持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蒋美儿、陆掌仙,形成股权代持。

乐居财经《预审IPO》注意到,该股权代持与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有关。据披露,长兴英畏与远大高分子原均为傅爱军等杭州华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兴集团”)相关股东或员工控制的公司,彼时,傅爱军等人将长兴英畏及远大高分子的股权均转让予赵勇家族。

双方约定,长兴英畏的总计股权转让款为1020万元,远大高分子的总计股权转让款为1326万元。赵勇家族于2013年2月前支付了长兴英畏、远大高分子分别560.4万元、890.6万元的股权转让款。

然而,在受让两家公司股权后,赵勇家族陆续出现对外担保违约情形,造成长兴英畏、远大高分子承受了巨大损失。赵勇家族认为原股东华兴集团的相关人员也应该承担部分损失,故停止了支付股权转让款。

随即,华兴集团向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经法院调解,赵勇家族及相关方才支付了剩余分别459.6万元、435.4万元股权转让款。

也正是由于上述赵勇、俞丽琴当时控制的远大高分子存在担保纠纷,影响到了太湖远大的银行授信,为使太湖远大正常获得银行授信,赵勇、俞丽琴遂将股份分别转给了各自的母亲蒋美儿、陆掌仙。

待远大高分子诉讼了结、太湖远大授信获得审批后,蒋美儿、陆掌仙于2015年11月对太湖远大的股份进行了还原。

还原代持时,陆掌仙、蒋美儿及潘姝君还将部分股权转让给了几位外部投资者,分别为俞华杰、凯路投资、于丽敏、徐琨、钱爱荣及员工持股平台博创投资。其中,外部投资者股权受让价格为3.75元/注册资本,博创投资股权受让价格为3.2元/注册资本,对应公司估值为7500万元。

由于股转价格高于彼时投资成本1.89元/注册资本,因此陆掌仙、蒋美儿及潘姝君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合计328.65万元,然而最终只缴纳了20.51万元,尚有308.15万元个人所得税未缴纳,其中潘姝君未缴个人所得税金额为24 万元。

不过,由于此次股权转让距今时间久远,已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五年最长处罚期限,太湖远大表示,税务主管部门已出具相关不存在欠缴个税的证明,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