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对夫妇有够扯!「分居」同住透天厝 靠存证信函沟通

有够扯!新竹陈姓男子与张姓妻子感情不睦,虽在同栋透天厝下,但近3年来因屡屡发生争执,「分居」住在不同楼层,各过各的生活,还要靠存证信函来沟通,法官认为该对夫妻相处模式离谱,判准离婚。

判决书指出,陈姓男子和张女2008年结婚,婚姻常因细故吵得不可开交,夫妻感情急速恶化,每逢争吵,陈男黯然退让睡沙发,岂料夫妻关系没有改善还越来越糟,2人经常吵得面红耳赤,终于在2015年因为陈男交友问题爆发冲突,陈男签好协议书准备离婚,妻子要求1栋房子及1辆新车才肯点头签属,双方争执不下,各自生活已2年多。

陈男眼见往后无法再与张女共同生活,请求判准离婚。张女则反控丈夫拒绝履行同居义务,认为对方倒果有因,辩称要求住宅车子,只是基于生活需要所需,并非离婚要胁。

新竹地院法官调查,陈男夫妻虽住在同栋透天厝,但住不同楼层3年,如同形同陌路,此外陈男车子借给张女开,将牌照税单贴在妻子房门,要求缴税,张女不理会撕毁缴纳单,陈男张贴纸条要求限期还车,张女再回击,以存证信函告知还车将影响工作,还请来父母长辈与丈夫协调。

法官认为,只是牌照税缴纳问题,陈男夫妻需透过存证信函、惊动长辈亲友沟通,显然非一般正常夫妻相处模式,法院安排调解仍无法化解这对怨偶歧见,由于2人皆无维持婚姻意愿,勉强存续婚姻徒增仇恨,故判准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