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辦大立光侵權案挨德商轟 台中地檢稱遺憾:嚴重誤解台灣法治

德商MVTec负责人Olaf Munkel今开庭前表示,检方侦查中把卷宗藏起来,在台湾并没有获得公平合理的对待。记者曾健祐/摄影

台中地检署起诉大立光涉嫌侵害德商MVTec的「HALCON」软体著作权,德商负责人今跨海赴台中地院出庭,砲轰中检不让他们阅卷,形容「如家中遭小偷,还不能知道被偷多少东西」;中检今发3点说明反击,再强调是保护双方营业秘密,反批德商误解台湾法治,严正表达遗憾。

台中地检今发出3点说明,表示本案经检察官传讯当事人及证人侦讯、勘验及搜索,依双方意愿安排调解后不成立,今年4月19日侦查起诉,同时将卷证并送法院审理,并无所谓「把卷宗藏起来」一事;而法院审理中,告诉代理人为律师者,本得向法院声请阅卷,检方就德商声明,深感不解。

中检说,本案起诉书告诉人、被告双方营业秘密部分,以「去识别化」处理,是依法办理并兼顾保障双方权益,全案涉及以非法重制而侵害著作权法,且侵害过程可能涉及双方有关产能、产品售价等营业秘密。

中检说,检察官是参酌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2项但书规定「但卷宗及证物之内容与被告被诉事实无关或足以妨害另案之侦查,或涉及当事人或第三人之隐私或业务秘密者,法院得限制之。」及营业秘密法精神,就起诉书所载告诉人、被告双方的营业秘密均一并以去识别化方式处理。

包括大立光被诉的诉侵权数量、金额及德商的产品价格,都以代号呈现,已平等兼顾双方营业秘密,避免双方公司的营业秘密因起诉书未加保护措施的记载而被迫全面公开,且本件起诉书中所载的相关代号具体数据,都已附于卷内并全数检送院方审理。

检方说,德商声明中提到「未让真相完整呈现或刻意去保护加害人以及享受犯罪成果等内容」更属误会。

中检表示,检察官承办本件重大违反著作权法案件,一贯秉持严守法定程序及中立地位,公正起诉,呼吁应回归诉讼本质,还给法院独立不受干扰审判空间。

中检最后说,德商公司的声明,是对台湾法治及台中地检署侦查团队严重误解,中检对此严正表达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