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惜金门绿色资源 县府公告受保护树木51株

金门县府加强维护重要绿色资产,最近再公告受保护树木51株。图为位于总兵署后方的「木棉王」,地方相传树龄逾300年。(李金生摄)

金门现有受保护树木51株,总兵署内的木棉王编号KM001。(李金生摄)

金门受保护树木多为树龄达100年以上的老树,以榕树、黄连木居多,另有木棉、龙眼、桄榔、鸡蛋花等树种。(李金生摄)

有「海上公园」之誉的金门,林木绿覆率约40%,县府加强维护重要绿色资产,最近再公告受保护树木51株,其中以百年以上老树居多,希望这些陪伴乡亲走过风雨岁月的树木,未来能得到更好的照顾和珍惜。

县府依照森林法树木保护专章规定,成立「金门县受保护树木审议会」,负责金门地区受保护树木之认定、列管、废止以及相关协调、争议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3月28日正式公告51株受保护树木。

县府说明,对金门乡亲而言,许多树木不仅提供遮阴、防风的功能,更是乡村聚落共同的记忆,此次由林务所遴选专业团队,就原有列管树木再次清查,经审议委员逐一审认后,共规画51株受保护树木,其中大多数为树龄达100年以上的老树,又以榕树、黄连木居多,另有木棉、龙眼、桄榔、鸡蛋花等树种。

县府强调,经公告受保护的树木,与文化资产类似,若遇土地开发利用,以原地保留为原则,非经许可,不得任意砍伐、移植、修剪或以其他方式破坏。此次公告受保护树木除由树木所在之管理者维护外,后续林务所也将优先加强保护、定期健检,以保护树木生长环境,未来并规画专属网页公布树木现况。

有关金门受保护树木的详细资料将放置于金门县林务所首页-业务专区-金门县受保护树木提供查询。乡亲如发现列管树木有生长不良状况,也可与林务所联系(082-352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