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受保护树木 将纳入新北市树木保护委员会审议

新北树木保护委员会今(10日)召开第3届第3次会议,确认森林法规范之受保护树木列管程序纳入新北市树木保护委员会审议。(景观处提供)

新北市树木保护委员会今(10日)召开第3届第3次会议,确认森林法规范之受保护树木列管程序纳入新北市树木保护委员会审议。(景观处提供)

新北市树木保护委员会今(10日)召开第3届第3次会议,确认森林法规范之受保护树木列管程序纳入新北市树木保护委员会审议。

新北市农业局表示,经普查结果计有158株达受保护树木列管标准,于本次大会确认列管程序由树木保护委员会审议,尔后受保护树木列管将依森林法认定标准完成相关调查程序,再邀集树保委员现勘确认树木状况及符合列管标准并提大会审议公告,经公告之受保护树木,非经许可不得任意砍伐、移植、修剪或以其他方式破坏,并应维护其良好生长环境违者可处新台币12万元以上60 万元以下罚锾,本府将于下次大会提第1批现勘受保护树木办理列管审议。

而本次大会除了确认受保护树木列入大会审议外,亦讨论本市政局办理「中央新村北侧区段征收开发工程」树木保护规划案、教育局「本市校园内落实树木保护相关作为」,以及通过「新庄区文德都市更新珍贵树木移植案」移植计划书审议案,让原有的老茄冬树,能从狭小封闭的花台移植到同基地范围内的开阔绿地空间,让树木根系能更舒适的生长茁壮。

新北市副市长刘和然表示,新北市树木不论是否为国定受保护树木、市定珍贵树木或一般树木,均要求管理单位落实树木保护之责,并要求市府各单位均应重视新北市的绿色资源,提供完善栖地环境及正确维护管理,新北市的树木保护制度在市府与新北市民共同守护下日臻完善,持续为本市带来更多的绿意及更好的树木生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