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承担「全民打新冠疫苗」 陆医保局:超出能力

▲中共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纳入医保全额报销。(示意图/CFP)

记者曾俊豪综合报导

为防止新冠肺炎疫情,有中共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建议,将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纳入医保全额报销。对此,中国国家医疗保障局回应,新冠肺炎疫苗接种人数众多,所需费用总额高,明显超出医保基金承受能力

中国国家医疗保障局9日在官网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354号建议的答复》,内文提到,疫情发生以来,截至2020年7月19日,全中国的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发生医保结算13.55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18.47亿元(单位人民币,以下同),医保支付12.32亿元,支付比例达到67%。

事实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将疫苗分为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免疫规划疫苗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等组织集中招标统一谈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统一采购,政府免费居民提供。

中美在新冠疫苗「赛跑」中拉锯。(示意图/CFP)

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30条规定,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中则指出,预防性疫苗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故疫苗及接种费用等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应通过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渠道予以解决。

中国国家医疗保障局在《答复》提到,目前中国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特别是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水准较低,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仅800元左右,而此次疫苗接种人数众多,所需费用总额高,明显超出医保基金承受能力。

《答复》强调,当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立足于为群众提供基本疾病治疗保障,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还没有能力将支付范围扩大到疫苗等非治疗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