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出招 船舶靠港用岸电 将免收空污费
图/本报资料照片
船舶靠港空污纳管措施
今年开始迈入碳有价时代,空污来源之一的船舶靠港也将纳入管制。据悉,交通部与环境部已提出「台湾岸电示范计划」,并研拟加收船舶靠港空污费。其中,空污排放将依停泊时间分级收费;岸电计划已在1月送至政院进行跨部会协调,未来使用岸电将可免征空污费,可望提升港口岸电设备普及率及使用率。
交通部统计,全台有15座港口/码头,空污源占比最大的氮氧化物(NOx),每年约排放1.5万公吨。以基隆港为例,每年的船舶停泊产生的污染源排放量约1,570吨,其中的氮氧化物,就达基隆市每年总排放总量约25%,显见船只靠港减排势在必行。
环境部表示,船舶排放会受到停泊时间及马力的影响,每艘货柜船平均停泊时间14.2小时,氮氧化物及硫氧化物排放约为135公斤;每艘邮轮平均停泊时间9.8小时,氮氧化物及硫氧化物排放约为70公斤。
依照规划,未来将依船舶停泊时间及船舶自愿采行的污染减量措施,分级征收船舶空污费,例如,使用岸电将可免征、使用超低硫燃油等洁净燃料则可减半征收。
至于开征的时间点,环境部表示,考量台湾岸电设备尚未普及,初期会先以鼓励的方式推动,等到港务公司在港口建置完备的岸电设备后,再逐步征收空污费,且不分本国籍、外国籍船舶,分阶段推动征收作业。
港务公司表示,台湾港群现在已建置196座低压岸电及11座高压岸电,配合环境部推动「台湾岸电推动试办计划」,预计于2026年前再完成6座高压岸电,分别在基隆港新增1座及高雄港增设5座。
目前港务公司的自有港勤船舶备勤已全部使用低压岸电,主要问题在高压岸电的设备仍不足。港务公司说明,每年都会定期调查航商的岸电使用需求量,过去在需求面较不明显,台湾港口高压岸电设置量相对不多。
因应国际趋势要求及国家减排政策,未来船只靠港预计都将使用岸电。港务公司强调,去年调查时,已陆续浮现航商的岸电需求,但因每艘船只、船型不同,高压岸电设备规格也尚未统一,示范计划仅先于需求较高的高雄港及基隆台中等国际大港优先设置,未来会再视情况增加,让大船都能干净靠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