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稽查局陈竹华:规范运作是上市公司的最佳名片

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是资本市场义不容辞的责任,上市公司作为优秀企业群体的代表,应在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方面走在更前列,当好排头兵。6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局副局长陈竹华在由民建辽宁省委会、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等共同主办的“2024中国上市公司论坛”上表示,上市公司如何助力打造新质生产力,提升投资价值,关键在于提升自身质量;而规范运作,是提升上市公司竞争力和信誉度的重要方面,是上市公司的最佳名片。

陈竹华提出,在思考上市公司如何提升自身质量和投资价值之前,要先厘清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之间的区别,明确规范运作是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起点和基础。

“证监会的工作重心就是维护信息披露的综合性,打击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这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陈竹华举例称,在实践中,监管应用包括现场检查、舆情监测、举报奖励等各种手段,通过科技化的渠道收集信息和线索,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他进一步阐述了规范运作的内涵和要求,并强调,上市公司应当强化信息披露意识,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提升市场透明度和投资者信心。

比如,在企业申报上市的过程中,需明确申报即担责。陈竹华表示,一旦企业提交了发行注册申请文件就存在法律约束,需确保申报内容的真实性。此外,证监会坚持贯彻“追责首恶”,重点惩治包括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高管等在内的“关键少数”。第三,是坚持立体追责,证监会处罚只是起点,后续相关公司或将面临行政处罚、刑事追责、民事赔偿在内的多重追责。

为保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和准确,陈竹华提出,财务会计规范是基础,上市公司要有账本,做账要遵循会计规则。他直言,目前市场上仍然有不少公司或出于早日上市、业绩对赌、规避退市等各种各样的目的实行财务造假而受到处罚。

“从处罚的情况来看,有的是滥用会计政策,该计提的不计提、少计提来调节利润;有的营造一些根本没有的收入项来虚增收入;甚至有的通过造一个根本就没有从事的业务,或者市场上根本就没有的业务造假。”陈竹华表示:“一旦发现我们就不会手软,也没法手软,只能严惩。”

除了要规范账目,陈竹华认为应当完善公司治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和监督体系,提高公司运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应当注重财务会计规范,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要落实好各项监管要求,禁止操纵和内幕交易,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稳定发展。

他表示,近年来,证监会把公司治理纳入到监管的范畴,查处的绝大多数案件中,不论是信披违法和造假,背后都反映出公司治理不健全,流于形式的问题。

这其中,控股股东、实控人的行为规范是关键,股东的权利不能滥用,实控人也要有边界。“企业是法人,上市公司更是一个独立公开的法人实体,相互之间要有区别,控股股东权利的行使应该受到监督。”陈竹华观察到,控股股东、实控人身上发生的最典型问题之一就是占用资金。

今年4月的退市规则修订中提到,上市公司内控失效,出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30%或者金额超过2亿元,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坚决予以出清。对此陈竹华提醒上市公司董监高,要对控股股东的相关行为予以警示、告诫和约束。

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下称《减持规定》)基础上起草并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减持管理办法》),进一步从股东身份、交易方式、各类工具等角度对可能存在的“绕道”做了系统梳理,规避了技术性离婚减持、转融通式减持等“绕道减持”的可能性。

最后,陈竹华表示要禁止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行为,杜绝侥幸心理。“希望上市公司与监管部门和交易所相向而行,持续提升运作水平,严守底线、红线,为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作出贡献。”陈竹华如是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