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交所:内部人不得在重大消息发布前后18小时内买卖股票

证交所为协助上市公司对内线交易规范与防范实务有更清楚了解,进而保障证券市场交易公平性,委请证基会采线上直播方式,举行四场「防范内线交易宣导会」,分别于9月6日、9月20日、10月4日及10月18日办理。

该宣导会主要邀请上市公司董事、公司治理主管及内部稽核主管参加,希望强化上市公司对内线交易之认知与遵循,有效避免误触法网带来的严重后果。

证交所说,此次宣导会由监视部主办,首场参与人数共529人,邀请金管会证券期货局科长及证交所人员担任主讲人,主题包括「内线交易法规解析」、「内线交易监理与实务常见疑义」、「内部控制与内线交易防范暨常见缺失探讨」。

证交所进一步表示,防范内线交易是维护证券交易市场公平与秩序的重要课题,为协助上市公司对内线交易相关规定及实务了解,自95年起,每年办理多场「防范内线交易宣导会」,历年来累积参与人数众多。

证交所说明,上市公司董事等内部人透过宣导内容了解到,若已知悉自家公司有重大影响其股票价格的消息时,在消息明确后,未公开前或公开后18小时内,不得对该公司之上市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之有价证券买入或卖出,以免涉犯内线交易罪。

证交所说明,此次宣导会的进行,先就证券交易法所规范内线交易相关法规及构成要件作深入浅出的解析;再透过实例说明内线交易罪的刑事及民事责任,包括刑期、罚金及损害赔偿等。

另以发行公司常见重大消息内容为例,解释内部人等买卖自家股票如何避免涉犯内线交易;最后透过宣导说明上市公司应加强内部控制,以避免内部人等因未谙法令规范误触或故意触犯内线交易相关规定,造成诉讼缠身,损及公司声誉之情事,而且内线交易防范的成效亦为上市公司是否具有良好公司治理品质的重要指标。

证交所强调,企业之重大消息有其资讯价值,应避免遭滥用或造成公司财务损失,公司若发生内线交易,可能涉及司法诉讼,将影响公司声誉,以及股东、员工对公司之信任,进一步可能影响投资大众对于证券市场之信心,不利于企业筹资及证券流通。

防范内线交易是证券交易市场共识,透过全民监督、市场监理及司法机关侦查,从事内线交易已为风险极高的犯罪行为。

证交所表示,10月4日及10月18日场次宣导会尚有名额,额满即止,欢迎上市公司董事、公司治理主管及内部稽核主管踊跃报名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