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彦君/内线交易红线关键在于前后18小时

▲只要任职于上市公司,因为知道公司有重大消息,在消息没有公开前后18小时内买卖股票,就有可能违反内线交易。(图/视觉中国CFP)

个人买卖自己任职公司的股票会犯法吗?之前和几位在科学园区工作朋友吃饭,近期台湾科技股受惠国际贸易战影响情势大好,股价也一涨不回头!吃饭时不禁聊起股票,但听到朋友之所以买卖自己任职之上市柜公司股票原因时,不禁替朋友担心,并提醒关于《证券交易法》内线交易的规范。朋友反问:「犯法吗?又不是公司高层或大股东、大老板?内线交易不都是规范公司高层或大股东、大老板吗?」

不要以为《证券交易法》内线交易规定「只」规范公司高层或大股东、大老板,这可是超级错误观念!任何人当然都可以透过公开市场买卖自己任职之上市柜公司的股票,但须看你为何而买或卖?

只要任职于上市柜公司,因为知道公司有重大消息,在这消息没有公开前或公开后18小时内买卖任职之上市柜公司股票,就有可能就该当《证券交易法》第157条之1的内线交易构成要件,而依照同法第171条规定,是可被判刑有刑事责任的。

依照《证券交易法》内线交易规定,即使不是公司高层或大股东、大老板,但如果是基于职务关系知悉任职之上市柜公司消息的人,或是从任职之上市柜公司高层或大股东、大老板处辗转得知的内线消息,即使是上市柜公司的普通员工,一样可以成为《证券交易法》内线交易所规范的行为人

一般人如何判断听到的是不是重大消息?或许可用以下两个简单标准:其一,是理性投资者标准,如果是一般股民知道这消息后,是否也非常可能会买进或卖出该档股票。其次,以白话言之,就是「心中有鬼」标准,笔者常被亲朋好友问:我这样买卖「自己」公司股票会不会有内线交易?就算辗转知悉,并不限直接从关系人知悉,间接得知内线消息也算。实务上也有公司清洁工在打扫时听到相关消息,转而告知朋友,结果朋友买股票后因而犯法的案例

至于如果买卖自己任职之上市柜公司股票却反而亏损,这样也会构成《证券交易法》内线交易规范吗?当然还是有,因我国《证券交易法》内线交易规定并不区分知悉内线消息买卖之人获利或亏损;换言之,只要知悉内线消息还交易,就可能触法判刑,至于交易后却亏损,只能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最后,给读者三点关于防范内线交易的建议

1.只要在上市、上柜兴柜公开发行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每一员工都可能是受《证券交易法》内线交易规范的人。

2.对于公司业务要有重大消息的警觉,而且随意泄漏知悉公司商业技术秘密,除可能违反《证券交易法》内线交易规范,也可能成立《刑法》第317条泄漏业务上知悉工商秘密罪与违反营业秘密法罪责

3.知悉重大内线消息,嘴巴要守住,双手要管紧,实务上认为,偶然听闻配偶打电话谈到公司内线而买卖股票就会构成《证券交易法》内线交易,大家岂可不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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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彦君,台北地检署检察官、台湾司法人权进步协会会员。以上言论代表本公司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