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精通3语言人才月薪开7.5K 外交部:并无不妥

外交部征才资讯惹议。(图/翻摄驻胡志明市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网站

记者皮心瑀/台北报导

我国驻越南胡志明市办事处日前登出征才资讯,要求精通中文柬埔寨文、越南文3种语言,但开出的薪资每个月仅250美元(约台币7500元),引发质疑,对此,外交部回应,这是试用期间的薪资,另有社保费54美元,合计304美元(约台币9000元),待试用期满后将视实际工作表现调整薪资,且根据国际货币基金(IMF)的统计,越南个人国民生产毛额约为台湾十分之一,依此订定之薪资并无不妥。

按征才资讯内容,驻胡志明市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经济组要聘用一名懂中文、柬埔寨文、越南文的雇员,试用期2个月,期间月薪250美元(社保费等另计),期满调升,引来批评薪资过低。

外交部说明,此次征才讯息是基于推动业务需要拟增聘「当地雇员」1名,试用期间薪资250美元,社保费54美元另计,合计约304美元,于试用期满后将视实际工作表现调整薪资,相关待遇及薪资条件系依据并完全符合越南劳动法规定,同时参酌当地物价生活指数妥予拟定,并无不当之处。

外交部也强调,根据国际货币基金(IMF)的统计,越南个人国民生产毛额约为台湾十分之一,依此,驻处订定的试用期间之薪资并无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