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妹参加浪人祭遭「扭头强吻」 色男辩女友在场惨了

女子前年参加台南浪人祭音乐活动,期间结识1名男子,一伙人晚间在听乐团表演,情绪正嗨时,她遭男子一把勾住肩膀,男子将她头转向自己并强吻。(示意图,非事发照/资料照)

台南1名女子小芳(化名)前年参加台南浪人祭音乐活动,期间结识1名男子,一伙人晚间在听乐团表演,情绪正嗨时,她遭男子一把勾住肩膀,男子将她头转向自己并强吻,让她暴怒报警,社会局事后调查认为骚扰行为不成立,她不服提告,法官认定已侵犯身体自主权,判男子4个月徒刑,可易科罚金。

判决书指出,小芳控诉原本与男方不相识,前年参加台南安平区「浪人祭音乐活动」时,因彼此有共同朋友而见面,一起坐在在野餐垫上玩乐,不过男方晚上7时许酒后失态,趁众人聆听乐团表演时,先以右手环绕她右肩,与她一同跟节奏甩头,再趁机将她头部转向自己并亲吻其左脸颊靠嘴角处。

小芳当下受到惊吓推开男子,并喝斥「你在干嘛」,还用毛巾打对方,隔天决定报案;社会局性骚委员会判定此案不成立,小芳不满提出诉讼,男子则称当天女友一直在旁,不可能乱亲人,认为小芳认错人;近日女方也透过市议员参选人李伯利陈情,提醒民众参与大型活动要注意安全及与他人相处的分际。

法官认为男子对小芳亲吻的行为,已侵犯身体自主权,造成对方感受惊吓、不适及心理不安全感,且事后饰词隐瞒,始终否认犯行,也拒绝向对方道歉,迄未能获得原谅,审酌男子学历为大学毕业,目前从事英文教师工作,每月收入约3万元,量处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