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文灿:租税效益最快一年后显现

外界关心该法案通过后的上路时间及其效益,郑文灿受访时说,时间上尊重美方决定,这是一件对台美之间双向双赢的好事,具体的租税效益,等通过以后的一、两年之,就能看出来。

郑文灿进一步说,美国的营利事业所得税率为21%,若要把获利汇回台湾,还要加征30%,如果能减少30%中的一部分,会有一定的租税效果,对台湾企业在美国投资会有所帮助,同样地,对美国企业来台湾投资也是有帮助的;针对个人部分,如果台美同时有收入,也会有所帮助。

财政部则指出,对相关法案进展乐观其成,希望可对台湾赴美投资的企业和民众,在避免双重课税上有实质效果。

财政部国财司表示,从美国财长叶伦承诺解决台美双重课税问题以来,双方已有数次技术性对话,且一直在进行,美国是在走国内法程序,台湾这边的法制也已准备好了。该法案未来还要经参院院会及众院院会通过,报请美国总统拜登签署,才能生效。考虑台湾地位特殊及为争取时效,该法案采取修改美国国内税法的方式进行。

官员还说,如相关法案生效,且双方交换文书、互相承认,实质内容上即具有等同租税协定的效果,依税捐稽征法第5条和条约缔结法都有明确授权,财政部把相关内容报送行政院通过即可。此外,所得税法124条规定,台湾与其他国家签订所得税协定中,另有特别规定者,依其规定。过往中美互免海空运所得税协定也采取类似做法有前例可循。

美国与我持续磋商的同时,也展开授权条文、减税条文修法,除了参院财政委员会通过的「美台快速双重税收减免法案」,美国参议院外交委员会已提出「台湾租税协定法案」,授权美国总统与台湾洽签租税协定,主要是为了在法制面完备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