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打詐4專法 騙愈多關愈久

行政院政务委员罗秉成昨指出,随着打诈脚步加速与进阶,「打诈专法」同步修正打诈新四法。记者季相儒/摄影

为加强遏止诈欺犯罪,行政院集结内政部、金管会、数位部等跨部会研议打诈专法,明天将在行政院会通过并送立法院审议;「打诈新四法」将采「骗得愈多、关得愈久」,给金融、电信、网路平台业者「避风港免责条款」,并引入「三振条款」,犯三次不得假释。

行政院政务委员罗秉成昨接受网路节目访问指出,随着打诈脚步加速与进阶,「打诈专法」同步修正打诈新四法,将配合明年打诈行动纲领二点○,若国会支持,势必能降低诈骗危害。

罗秉成表示,去年针对诈骗曾修订刑法、投顾法、人口贩运法等,但并无打诈专法,本次将采四法包裹齐送,「打诈新四法」包含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洗钱防制法、科技侦查及保障法、通讯保障及监察法。

罗秉成表示,打诈新四法将提供执法单位更多法律工具,同时让上游业者也须负担防诈责任义务,并给予「避风港免责条款」,业者不必担心下架投放的诈骗广告遭厂商求偿;若要调客户资料,业者会担心若签保密契约会有泄密责任,该法也能免除责任。

惩诈方面,罗秉成表示,本次将修法巨额加重罪,现行是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刑度约两、三年,假释二分之一就出来;本次修法若通过,巨额诈欺「骗得愈多、关得愈久」,骗一千万元将采三年起跳、最重关到十年;另外,只要三人以上组成诈骗集团行骗,将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假释方面则引入「三振条款」,初犯关二分之一就出来,诈骗集团三分之二才能假释,累犯要四分之三,犯三次不得假释。

罗秉成说明,「科技侦查及保障法」将法律明文规定可使用科技侦查。现在歹徒已不再使用电话,改用通讯软体,这次修订「通讯保障及监察法」,将可透过网路流量纪录、IP位置追踪犯罪足迹。这类模式已有国家在运用,因此给予法源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