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覆议宪诉法 总统火速核可

行政院2日对「宪法讼诉法」提出覆议。图为行政院秘书长龚明鑫。(姚志平摄)

《宪诉法》覆议流程

立法院日前三读通过《宪法诉讼法》修正案,行政院提出妨碍宪法法庭运作等3点理由,认定窒碍难行,2日提出覆议,赖清德总统火速核可,这是继国会扩权法案后,卓荣泰内阁第二件覆议案,立法院民进党团虽不预测覆议结果,但直言已做好声请释宪、暂时处分准备。

立院去年12月20日通过修正《宪法诉讼法》第4条、第30条及第95条条文,三读条文去年12月24日送达政院。根据三读条文,大法官未达15人时,总统应于2个月内补足提名。参与评议大法官人数不得低于10人,作违宪宣告时,同意违宪宣告的大法官人数不得低于9人。

政院认为该法有窒碍难行之处,昨日院会通过覆议案,呈请总统核可后,移请立院覆议,立院昨下午收到政院的覆议公文,16日即为最后处理期限,立法院长韩国瑜加紧脚步,排定6日举行朝野协商,届时将确定全院委员会时间及记名投票时间。

立院民进党团干事长吴思瑶强调,会搭配社会法律专家团体、民团强力论述,力阻违宪恶法,对覆议结果目前不做任何预测,但已做好后续包括释宪、暂时处分等因应准备。

政务委员林明昕补充,政院3点覆议理由,包含新法门槛过高且缺乏弹性,恐瘫痪宪法法庭;破坏宪政秩序,高度压缩司法运作空间,违反权力分立;影响权利救济,无法有效解决宪政争议,丧失权利救济功能。

卓荣泰则强调,政院作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有责任捍卫宪政秩序,并守护人民的基本权利,此次覆议希望能透过宪政运作的过程,请立法院再次审议法案内容,找出符合宪政与国家利益的最大共识,并妥适回应公民社会与各界的诉求,以维护宪政体制的健全运作。

总统府发言人郭雅慧昨表示,赖清德总统已核可提起覆议,总统认为,由于《宪诉法》修正条文存有高度宪政争议,期盼透过宪法所定机制,让立法院朝野政党,有机会再次检视法案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