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民营企业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力推“特许经营新机制”

社会资本参与重庆政府项目建设,有了新机制!近日,重庆市发改委发布了《重庆市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实施方案(试行)》,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新机制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空间,提高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建设运营水平。

该实施方案明确,新项目应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全部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并限定于有经营收益的领域,以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同时,强调了严格防范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确保项目规范发展、阳光运行。

在特许经营方案决策管理方面,方案要求各行业部门、事业单位积极谋划筛选项目,并提出项目建议名单。各区县发展改革部门需统筹管理项目建议名单,并加强动态管理。项目实施机构将负责特许经营方案的编制、特许经营者的选择以及项目实施监管等工作。特许经营方案需经过严格审核,确保项目可行性和特许经营模式的合理性。

在特许经营者的选择上,方案强调要依法依规进行,选择方式及竞标文件需与审核通过的特许经营方案保持一致。竞标文件将以项目运营方案、收费单价、特许经营期限等作为重要评定标准,并高度关注项目管理经验、专业运营能力等因素。特许经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0年,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为了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方案明确提出了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新建及改扩建特许经营项目清单,并在项目特许经营方案及竞标文件中明确民营企业参与要求。对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的收费公路项目,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全市统一的认定标准,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同时,将持续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保障民营经济市场主体依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在严格规范运行监管方面,方案要求依法选定的特许经营者与项目实施机构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并履行投资管理程序。政府可在严防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给予项目一定的投资支持。同时,加强了项目各阶段的信息填报要求,以确保项目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

另外,方案支持供水设施、高速公路、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等具备长期稳定经营性收益的存量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盘活存量资产。支持采用特许经营模式申报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调动社会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积极性。

上游新闻记者 陈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