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军激战15岁少女!百货楼梯+残障厕所爱3回 没悔意判囚1年
▲北市一名志愿役士兵与15岁少女在百货楼梯间发生性关系,遭判刑1年。(示意图/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吴佩蓁/台北报导
台北一名志愿役士兵曹姓男子,透过手机网路游戏认识15岁国中少女安安(化名),2人进而交往成为情侣,而曹男明知安安未成年,竟先后在北市某百货公司的楼梯间、无障碍厕所与安安发生性行为。台北地院审理后,依对于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为性交罪共3罪,判处曹男应执行有期徒刑1年,可上诉。
判决指出,曹男和安安去年2月透过手游认识,之后2人交换IG帐号联络,没多久安安就爱上曹男并与其交往,曹男明知安安未满16岁,且2人交往初期,安安的老师就告诫过曹男不能与安安有亲密关系,但曹仍坚持与女友发生性关系,2人先后在百货公司楼梯间、无障碍厕所发生3次性行为,
台北地院审理后,曹男一开始辩称他不知道安安年龄,也不知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行为触法,直到后来才改口坦承犯行,审酌曹男至今仍未与安安及其母亲达成调解、和解,认为曹男犯罪后未反省悔过,仍有侥幸取巧之心,并非真诚悔悟,依对于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为性交罪共3罪,各处曹男徒刑6月,应执行有期徒刑1年,且不得缓刑,全案仍可上诉。